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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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日期:2024-09-19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文件精神,经请示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会保险协理人员1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学科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够胜任拟招聘岗位的工作。

3.性格开朗 ,具有良好的工作意识,工作耐心负责,积极主动。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擅于做群众工作。

5.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创新能力。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920,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寿区渡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渡舟街道渡舟正街403号),咨询电话:023-40422909。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三)审核及面试

渡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渡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在2天内提供由综合性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者,在街道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完善招聘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由本人填写《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给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用工单位代扣。

4.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

5.提供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

五、劳动报酬及用工时间

与录用人员签订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为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统一代扣。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的基本工资2100元/月(包含五险),提供工作餐。(注: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及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终止,双方用工关系解除。终止后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再享有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及相关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退休当月主动向街道申报,逾期未申报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公益性岗位人员自行承担。

(二)享受补贴期满。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享受补贴期满,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自行终止。

(三)违法。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后,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的,从受到处罚之日起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自行终止。

(四)处分。公益性岗位中的党员同志,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之日起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自行终止。

(五)违规。公益性岗位人员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每月迟到、早退、溜岗、脱岗、在岗睡觉三次或者累计旷工二次的,由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应现有工作岗位的其它情形。

七、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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