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解决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遵循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简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数量
就业服务协管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及内容
1、服从社保所统一管理,协助大厅做好业务工作。
2、负责受理和办理范围内的服务事项,综合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窗口。
3、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开展各种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4、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要求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
(二)报名地点
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地址:社保所)。
(三)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3.本人有效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5.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上资料由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并确定面试名单。
(四)招聘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八颗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合同(协议)一年一签。拟聘用人员含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全日制工资为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流程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八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琼,联系电话:023-40796072。
监督电话:023-40794153。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