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4828R/2021-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八颗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八颗街道农房排查问题回复
1.排查范围。目前在正式方案未出台之前,按照城镇建成区外的范围进行排查。按照重庆会议精神,此次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是建成区范围外的所有房屋是按照版块划定范围来开展工作,不是按照集体土地性质来搞核查。
2.如果一个人有多户房子,比如:李某某,在有3处房子,那么你就要在APP上登记3个。如果一栋房子分别租给几户用作经营,以使用人为单位的房子进行登记。
3.各位系统1-7项信息采集全部完毕后,请点击提交,不然上级统计汇总看不见录入数据(提交后可再编辑信息),切勿点击系统—统计审核的提交审批(提交审批后无法编辑)
4.目前全国都在用系统,网络问题难免,建议白天收集纸质资料,晚上手机信息填报保存(第二天去实地拍照录入核实),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任务。
5.安卓手机扫描后用浏览器打开,然后添加至书签,然后后面打开书签都可以显示。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有的只能在收集桌面创建快捷方式(用游览器打开,可以选择保存在桌面的)要选择在浏览器打开再保存至桌面才行。
6.有建筑物的,可能构成隐患的都应该排查,能填报APP的填报,无法填报的留存纸质件信息采集表。其中包括不合规的寺庙,但是由于未审批,没得法人和组织机构代码,无法填报App,排查记录留存纸质采集信息。
7.村级管理账户必须要镇里账号设置,村里自行进去设置的输入后保存不了。每个镇在开展工作的时候注意这个细节,免得层村干部作无用功.如果不按照这个流程设置账号,村干部自行扫描进去的填报资料保存后要丢。
8.由于住建部农房排查系统还有部分功能没有完善,排查过程中村与社区同步排查,村先录入App,社区以纸质件留存。
9.按照上级最新要求12月31日完成经营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公安派出所、医院(卫生所、私人诊所)、学校(幼儿园)、养(敬)老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客运站等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
(2)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农贸市场(含商店)、酒店(含民宿、农家乐、餐馆等);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要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
10.某人(非四类人员)在重庆务工且购房,偶尔春节回家只是上坟,借住在亲戚家里,本人名下村里有1处房子实质是C级危房长期无人居住.这类人房子属于本次登记范围,录入APP,填纸质件留存。《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中第七部分可选填报1.无整治计划或者2.其他。至于接下来是敦促本人管理修建、封存、告知,都是下一步的工作。这类房屋出现倒翻伤人,不普查是目前参与工作的责任人,至于后续处理按照上级文件分工分类处理。
11.部分镇的村在建成区如何处理?因为有村的建制存在,且在app中显示出来了,所以建议该村排查工作,录入app。
12.户籍是A村的人,建房在B村,请问由谁来登记普查?答:按照属地原则,房子修建在那个村,就是那个村登记,也就说B村开展登记普查工作。
13.小产权房是不是应该纳入普查登记?录入农村非自建房还是农村自建房里面?这次普查是按照区域(地块)划定普查范围,按照有房必须登记的原则,小产权房只是建设手续不齐备分类的一种通俗说法,建成区外的小产权房纳入普查归类到农用自建房--“未经正规审批”的农用自建房开展普查登记。
14.对于农户养殖如何界定经营性农村房屋?以区畜牧局规模养殖场设的养殖当量来界定。
15.对自建房和非自建房的区分。自建房是指农户自行出资找人建造的房子,非自建房是指村集体、政府计划、企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出资建造的房子,比如村委会、学校。不是以建设方式来区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下都有相同的建设方式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