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并发布经开区的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2.配合拟订经开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经开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经开区内建设工程审批、建筑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管理。
3.负责制订和实施经开区产业发展计划;负责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进区投资项目、科技开发项目。
4.负责经开区国民经济的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
5.负责经开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
6.负责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
7.负责监督、协调及协助管理有关部门在经开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