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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当地购房且未交房,咨询落实小孩读书的问题

日期:2022-02-14

根据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渝教发〔2020〕13号)精神,“严禁中小学入学资格与楼盘销售挂钩”。新建楼盘在入学当年6月20日前,未交房的不纳入当年的城区划片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已交房的按照“三对口”原则入学;不满足“三对口”入学原则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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