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方式?
问: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方式?
答: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复议或者诉讼、裁决期间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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