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调整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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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于我市2022年调整范围。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属于调整范围。
【适用对象】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按照《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我市用人单位未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1〕272号)等有关规定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
均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