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2.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如何申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可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或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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