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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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853849Y/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招商投资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2.负责组织研究国(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统筹市区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统筹管理区级重大招商项目。

4.负责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市内外、国(境)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5.负责推动与市外、国(境)外有关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

6.融入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建立产业招商专家库和智库联盟。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7.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招商引资秩序。

8.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负责利用内资、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职责承担政府间的区域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工作。

2与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统筹指导全区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重庆市长寿区商务委员会负责对接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全区实施国家对外援助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党政事务和议定事项督查督办;负责资产财务和组织人事管理;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及机关印章管理;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督办、督查和协调工作。负责重大招商接待活动、机关综合性会议组织及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信访、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群团等日常工作。

2.综合效能科。牵头负责全区招商投资促进的考核评价工作。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察督办。负责汇总分析、跟踪管理、通报发布全区招商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动态信息。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局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局综合性材料起草,完成全区阶段性工作。

3.规划促进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国内外、区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建立产业招商专家库和智库联盟。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收集、筛选和确定区级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区级重大招商项目。落实区县、市级部门和相关平台招商投资促进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市级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区内招商引资秩序,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利用内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及贸易促进有关工作。

4.招商合作科。负责统筹开展内外资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建设招商投资网络,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区级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协调、组织、举办本区重大招商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区内有关平台、企业参加国内大型展会及其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推进与市内外、国(境)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推动与市外、国(境)外有关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局驻点联络处。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招商投资促进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事业单位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41.63万元,支出总计641.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4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63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4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8.68万元,占60.58%;项目支出252.95万元,占39.4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1.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5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和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5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一压减一般性项目经费,财政年中收回项目经费27.9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必要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45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一压减一般性项目经费,财政年中收回项目经费27.9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必要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9.93万元,占84.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48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一压减一般性项目经费,财政年中收回项目经费27.9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必要支出。

2)教育支出1.72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24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2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9.94万元,占3.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30.79万元,占4.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32.83%,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8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09万元、津贴补贴39.87万元、奖金66.74万元、绩效工资5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住房公积金30.79万元、医疗费8.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2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奖)0.01万元公用经费5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5万元,增长36.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活动较上年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32万元、邮电费4.13万元、差旅费0.57万元、维护费1.81万元、培训费1.72万元、工会经费1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9万元,下降48.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1万元,增长45.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外出招商次数和招商活动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3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所需的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32.67%,主要原因是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7万元,增长40.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招商活动次数增加,使用公车频繁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9.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长考察调研的其他部门、接待来长考察企业,外出拜访企业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2万元,下降35.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非必要的公务(商务)接待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4万元,增长47.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来长考察企业和外出拜访企业增多,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6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9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27.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进博会人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24.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5万元,增长36.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活动较上年度增多,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49.5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023-406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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