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住建委发〔2021〕84号
在长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宣传贯彻《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住建部《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渝建物业〔2021〕9号)要求,结合7月28日市住建委召开的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会精神,现就我区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发动居民及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协会等主体参与,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区住建委将通过专项工作检查方式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二)强化公开相关服务事项。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长期公开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合同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报修服务规范和完成时限承诺。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物业服务半年履约情况报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涉及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明细;物业服务满意率及管理服务中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包括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或者协议等;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三)查处曝光违法行为。区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媒体和行业内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未按照规定公示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四)加强行业自律。区物业管理协会要发挥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做好宣传引导。区住建委将会同价格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物业服务收费法规政策,树立物业管理正面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1、印发正式文件。区住建委将在8月上旬印发此项工作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传达落实,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区物业管理协会要做好向物业服务行业发出倡议、组织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交叉检查等工作。
3、会商有关部门。区住建委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工作实施阶段:8—10月。
1、宣传法规政策。区住建委将结合实际,梳理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给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
2、组织企业自查。区住建委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项目的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
3、开展倡议和承诺。区物业管理协会要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组织10个以上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
4、查处违法行为。区住建委将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5、为群众办实事。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扎实推进有关工作,根据住宅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等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
6、加强正面宣传。区住建委将结合“最美物业人”评选等活动,宣传选树物业管理先进典型,讲好新时代物业管理故事。我委将根据选树情况积极向市住建委推荐先进典型,报道我区工作进展、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并组织相关媒体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
区住建委将通过企业自查、组织交叉检查、专项工作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市住建委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严抓细抓实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区住建委将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进行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加强工作协同。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实行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区住建委将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同步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台账,推动落实。
(四)注重舆论宣传。区住建委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对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工作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树立为民好典型,讲好为民好故事,宣传为民好精神,弘扬为民主旋律。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了解所管理项目的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12月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纸质版盖章报住建委4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4723933@qq.com。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