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长寿区“十四五”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的公示

为有序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特编制《重庆市长寿区“十四五”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现将该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一、编制单位
重庆市长寿勘测规划院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
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8、《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9、《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棚户区界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保函〔2014〕535号);
10、《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办公厅等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20〕52号);
1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14年深化);
12、《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建棚改〔2020〕5号;
13、《重庆市长寿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 年编制)》(2018 年局部修改);
14、《重庆市长寿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2019年版);
15、《重庆市2018-2020年长寿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16、《重庆市长寿区保护性建筑保护规划》(2016年版);
17、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城中村和城镇棚户区二个层次。
1、城镇棚户区规划范围:
(1)长寿区菩提街道桃东片区棚改面积1.128万平方米,位于菩提街道东部,北临菩提街道城区、西接三洞沟、南达松柏村、东抵阳鹤村和东新村;
(2)长寿区晏家街道川维临江村棚户区棚改面积1.4万平方米,位于晏家街道南部,东临长江、南抵古佛村、西达华中大道,北接川维场;
(3)长寿区凤城街道滨江社区三道拐片区棚改面积2.8万平方米,位于凤城街道南部,东临三洞村、西接轻化路、南达长江和桃花河、北抵凤城城区;
2、城中村规划范围:
长寿区渡舟鸡市口片区棚改面积2.439万平方米,位于渡舟街道中部,站前大道南侧,渡舟小学东南部,北城大道西侧,桃花河两岸。
四、公示及反馈
1.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6月8日,共30天
2.公示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
3.公示单位: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意见反馈单位及联系电话: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征收科(023-40248576)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