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近年来,区住房城乡建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和同城化发展先行区为契机,牵头中国长寿生命科学城工作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统筹城市提升和小城镇品质提升,统筹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统筹行业转型升级与绿色低碳发展,为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政主要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行业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行业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主要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主要领导定期开展办公例会,部署民生实事,严格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将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每年必训、定期轮训的必修课,激励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了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调深学笃用,认真领悟精髓,贯穿日常工作中。三是通过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APP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片进行学习,提倡干部职工勤学多思,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上,努力做到于法有据、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坚定不移做好经济民生工作
持续推动区级重点民生实事,新建城市道路5.3公里,打通城市断头路3条。提速建设两江新区至长寿区快速通道项目,长寿段实现8个作业面同步施工。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完成率达85%,持续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完成新建城市污水管网4.73公里,新改建乡镇污水管网8.6公里,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4.29公里,老旧病害管网改造6.2公里。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90.2%,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29.02%。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1.66万平方米,惠及近8000户居民,办理57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申请,发放补助资金共计353万元,拉动社会投资约1170万元。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64套,滨江区域纾困安置600余户。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物业品质提升工作方案(试行)》(长寿府办发〔2023〕49号),积极组织全区70余家物业企业参加培训。锚定房地产市场“三稳”目标,结合市场形势“打补丁,堵漏洞”,新增商品房市场供应13.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84%。商品房网签销售33.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79%。开展房交会促进消费,释放购房补贴约1623万元,惠及2819户购房人。
(二)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发力
一是建筑行业持续向好,2023年完成注册地建筑业总产值346.5亿元,同比增长约10%,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新办24家、增项15家。发放建筑业产业扶持资金789.97万元,3家企业成功取得了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二是用心用情服务建筑企业,全年走访建筑业企业70余次,开展“帮代办”服务30余次,重庆建工集团、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与区政府成功签订战略合作,配合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在长寿成立一家子公司,目前已取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三是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继续贯彻执行总投资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严格执行《渝建安﹝2023﹞24号》文件要求,并不在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实现了全程网办。
四是开展了社会投资项目“帮代办”服务工作。我区组建了“帮代办”队伍,对社会投资项目提供“帮代办”服务。目前共开展“帮代办”服务43次,涉及事项包括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联合验收等事项。对“帮代办”工作涉及企业进行了回访,结果均为满意。
(三)守牢安全底线,护航质量安全平稳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2023年共申报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116户,已完工116户,竣工率达100%,并已于12月初通过巩固脱贫攻坚区级交叉检查及第三方评估。对排查出的全区农村存在风险隐患房屋8222户进行再核查,经各街镇初判及专业机构鉴定,目前全区排查出的C、D级农村风险隐患房屋已全部通过工程或管理措施整治完毕,系统整治销号率达100%。二是全力推进城市自建房安全整治行动,组织街镇、长寿经开区、长寿高新区完成全区20余万栋房屋全面排查,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562栋,判定为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房屋655栋并组织开展安全鉴定,34栋存在垮塌风险房屋全部整治销号,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房屋累计整治销号643栋,销号率98.17%,完成年度任务目标。三是在建工地监督安全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约谈警示,曝光处理,全年完成检查1993个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402份,局部停工通知32份,督促整改隐患1640条。四是加强建筑行业监管,持续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推行差别化管理。成功举办全区监理行业大会,督促监理单位落实监理“十不准”规定,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全年对参建人员计分57次,合计104分,行业形势持续向好。
三、规范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明确了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示、撤销、更新,案卷管理工作要求,一般程序执法均通过委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来,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长期聘请2名法律顾问,提供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行政执法等方面意见,内部机构设置健全,设置有执法支队,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执法支队执法人员5人、法制科2人负责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裁量权基准,集体研究决定。组织执法力量,助力街镇权力下放工作。
二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两重大一突出一盲区”,以“两防”为重点,持续开展委外作业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并印发了《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长住建委发〔2023〕45号)。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抽查检查的方式,深入实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督促在建项目按照判定标准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聚焦重大危险源和工程重难点问题,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提高风险防控意识。2023年01月01日到2023年12月25日共完成下工地检查1379个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402份,局部停工通知34份,督促整改隐患1640条。累计开展简易执法案件231件,罚款15.44万元。一般程序立案26起,结案22起,罚款51.344万元,同时分别对4家企业和5名个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度处理房屋装修投诉13件,已依法处理9件。深入工地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行动。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部署,统一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印发了《长寿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用项目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的方式,对我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市场行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现场资料不齐、部分资料未签字盖章、总包单位对分包人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现场立即指出并纠正,以查促宣,在项目现场进行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同时进行违法案例解读。
三是以普法促规范。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开展了3月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月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及有关执法人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执法培训、各科室站所积极参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级有关单位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度,组织专题培训学习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通过印发通知、邀请法律顾问、专题培训,组织全委系统干部职工系统进行学习。2023年度共对6名新进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并办理执法证6个。组织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法制理论考试重点事项,强调法治理论考试重要性。2023年度区住建委系统在编在职人员均按期完成并通过法治理论考试,确保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四、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复议应诉风险
2023年度,区住房城乡建委依法先后参加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共计9件,胜诉8件,涉及城市房屋征收方面、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方面、国家赔偿等方面,无复议案件。持续推动以诉促法,严格依法履职,减少复议诉讼。
五、强化多元调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度,接待来电、来信、来访约510余件次。重点涉及房地产领域矛盾、物业小区相关纠纷、房屋质量投诉、征收遗留问题、民工工资拖欠、施工噪音扬尘、城市排水、住房保障等信访矛盾。针对房地产开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细化信访突出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议,建立问题台账。抓好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工作,强化预警研判,对重点信访矛盾进行项目管理,分类梳理、分类施策,落实“一问题、一专班”,及时准确掌握突出问题项目情况,通过领导包案、逐案研究,抓住矛盾问题症结,开展专项处置。
开展保交楼专项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认真落实预售资金优化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优化项目资本金监管等调控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贷款购房首付款。2023年7月30日完成“实地·常春藤”项目一期一批次交楼,于2023年12月前完成“金科·集美文苑”项目交楼。开展物业矛盾纠纷治理行动。依托行业调解组织,街镇基层治理,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职,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要求物业企业加强管理、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争取业主的认同感,从源头抑制物业矛盾的产生。我委围绕业主反映最强烈的电梯维修、消防整改、公共收益、停车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矛盾化解调处工作。总体来说多元调处成效明显。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