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90106M/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管理。负责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秩序。负责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及从业人员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和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公有房屋、直管公房改革和管理。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7.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储备和协调推进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10.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特色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
12.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监督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建筑节能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4.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验收工作。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15.承担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生活污水接沟许可和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查工作;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和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指导本系统企业改革。
18.负责管理本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全区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19.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制科(信访科)、住房保障科(房屋征收科)、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住用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城乡建设科、排水科。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重庆市长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163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2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810.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316.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6115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5120万元,主要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1636.1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2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688.3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07.6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316.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150.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25.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5.19万元,比2024年增加65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13万元,比2024年增加16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大公用经费以及增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012.06万元,比2024年增加635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收入增加等,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81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810.98万元,比2024年增加25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2.6万元,与2024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8.6万元,比2024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持续推进业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比2024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费用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86.8万元,比上年增加11.1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城中村和保障性住房业务量增大以及机构改革变动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12.06万元。其中:一般项目7个,涉及资金925万元;重点专项20个,涉及资金20087.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钟霆杰 联系方式:023-4089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