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在法治建设中,主动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制定《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会议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2.深入实际,落实法治工作
委主要领导不定期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进行研判,并亲自参与矛盾纠纷接访、化解,参与行政出庭应诉,今年参与出庭应诉1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涉案人员参与庭审旁听,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组织全系统51人参加“上瑞医院欺诈骗保一案”现场庭审观摩,“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卫生健康系统从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化解信访矛盾纠纷8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制定了本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各党委委员在集中学习时,发表体会与感受,每年按要求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写心得体会,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行政办公会会前学习,学习对象为单位一二级班子成员。截至目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内容包括《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用于工作实际。
(三)制定法治工作计划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拟定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全年法治建设工作。
(四)加强法律顾问管理
我委现有公职律师1名,常年法律顾问2名,参与日常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核,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法律顾问列席主任办公会议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法律顾问列席主任办公会,对制定医疗卫生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及决定对市场经济主体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列席,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我委根据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由以往的重庆利千佳律师事务所变更为今年的渝州律师事务所,对法律顾问实行履职清单化管理,建立履职台账,今年从7月份聘用以来,参与信访案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共10余次,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五)加强单位行政文件管理
对单位发文及采购,需经负责法制审核的科室审核后才能纳入行政办公会研究和发文,防止文件带病出台及影响市场营商环境。
(六)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普法工作
按照《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科室业务分工,将各科室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等纳入主任办公会议学习。今年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1700余人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100%。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权力事项评估清理工作机制,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有行政权力事项235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方便群众,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2024年以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均正常办结,大大方便了群众。
(九)依法化解卫生健康投诉纠纷
畅通信访渠道,践行“枫桥经验”,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多渠道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2024年共收到各类投诉818件,截止目前已结818件,无超期案件发生。调解医患纠纷55件,无一件矛盾激化。
(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1.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区司法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完成“执法+监督”系统入驻准备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库、执法事项库,开展系统试点运用。配合推进镇街执法事项赋权,对下放执法事项开展培训指导,执法人员下沉镇街开展现场指导11次。研究梳理部门拟划转行政执法事项,及时反馈建议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权事项。
2.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政治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抓不懈,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1次,讲党风廉政专题党课2次,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就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5次谈心谈话,开展廉政风险点及隐患排查4次,建立台账并制定防控措施。
(2)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制定了《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利用线上线下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执法业务能力提升等内容的学习教育,2024年,共开展线下执法培训11次,完成网络线上培训40学时。
3.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按照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精神,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裁量基准进行自由裁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3月9日,邀请专业律师就《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修订出台《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公示,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对执法案卷依法开展法制审核。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在行政处罚事前告知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可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对外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对涉民营企业投诉举报依法予以调查处理,指导企业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加大对涉企投诉举报案件的审核。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监督执法能力还需加强
卫生健康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多,专业性强,涉及的专业也较多,各种专项监督执法任务较重。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年龄偏大,专业知识缺乏,其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监督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尽管采取了一些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但离全社会关注卫生健康还有一定差距,导致部分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认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监管对象法治观念淡薄,违法经营、“信访不信法”时有发生。
(三)基层执法力量不足
街镇赋权无卫生领域执法事项下放,卫生监督执法仍然是由区级执法机构承接,面对大体量的小微型超市、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缺乏基层力量开展相关工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贯彻落实好《重庆市长寿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重庆市长寿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完善措施,细化责任,跟踪督办,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结合行业特点,继续落实好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对系统内干部职工以案释法、法治培训等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好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抓好法治教育的“关键少数”;推动法治教育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发挥法治的基础保障性作用;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的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不得提交讨论,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四)落实好公职律师、聘用律师参与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等的合法性审查,避免出现聘而不用的情况。
(五)落实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
(六)严格按照“三到位一依法”及“五个一”工作方案处理好各类信访案件;耐心细致做好接访群众工作、做好领导日常接访安排等工作,按时完成各类投诉及上级交办件,确保无超期案件发生。
(七)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置制度,明确突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督促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格落实医德医风考评、不良执业记分、九项准则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等,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的各项急难愁盼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
(八)落实好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协调区级相关部门配齐配强执法人员。进一步梳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事项,配合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动街镇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常态化开展内部稽查、案卷评查和案例报送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部署,继续扎实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