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2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3 |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全区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4、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工作职责。
6、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8、负责机关、所属事业(代管)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街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9、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0、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1、代管重庆市长寿区计划生育协会和重庆市长寿区红十字会。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区政府工作单位。机关内设12个科室。
2、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56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6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70.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16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拨款增加2.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556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72.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70.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8.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339.1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67.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67.14万元,比2024年增加716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94万元,比2024年减少16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用定额调整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19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37名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650.20万元,比2024年增加7336.50万元,主要原因是计生支出区级配套等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2.6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租金调整,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80万元,比2024年减少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比2024年减少0.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8.85万元,比上年减少73.1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公用定额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650.2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1个,涉及资金2.55万元;重点专项13个,涉及资金24647.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倪艳 联系方式:023-4025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