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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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MB19202557/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22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1-2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管理、财务运行状况监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和维修工作,落实建设规划,实施美丽医院建设。

5、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信息安全及卫生健康行业统计等工作。

6、负责全区采供血机构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卫生应急相关事务性工作。

8、负责全区医疗保健、医疗卫生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重庆市长寿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为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7个科室。2025年编制人数41人,实有在职人数35人。

2、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6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7.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0.0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4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7.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6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5.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0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0.0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42.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3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4.72万元,比2024年增加6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72万元,比2024年增加64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卫健委下属的其他4个事业单位整合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无项目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32万元,比2024年增加37.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卫健委下属的其他4个事业单位整合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公务接待均由主管部门负责,近几年均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故今年未再纳入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倪艳   联系方式:023—4025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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