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废止《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
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
长寿文旅发〔2023〕3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区文化旅游委党委第6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电费补贴申报细则〉的通知》(长寿文旅发〔2022〕45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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