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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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07

2024年,长寿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一是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有效加强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示范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常态化学习机制,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同时推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三是大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1次,读书班1次,党组书记上纪律党课1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2次。

(二)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统计法治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八五”统计普法规划,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进党校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充分利用五经普契机,开展统计法进镇街、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累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张,切实增强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自上而下深入学习领会新修改《统计法》,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制定《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计划》,督促相关单位跟进学习;通过“集中学+自学”方式,确保全局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深入把握。

(三)加强法治监督,进一步营造良好统计生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方案,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年共对10家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统计处罚公示制度,抽调2名干部协助开展国家统计督察,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加强依法治统,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实施

执法公示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全面推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统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及执法违法投诉率为零。严格施行执法案卷评审制。积极参加市统计局的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主动、不够深入的问题,一些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不熟悉,对统计法定职责、违反统计法应承担的统计法律责任不清楚。二是不少单位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统计工作制度不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不完善,对统计法律法规和指标解释理解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助推长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不断增强统计执法能力水平。及时梳理统计数据风险点,充分利用“双随机”统计执法、日常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线上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统筹全局执法力量,严格规范执行检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

(三)着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织开展户外普法宣传,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企业、居民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在日常工作中开展面向企业、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培训和案例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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