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示(第四批)
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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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对以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进行整改销号,现公示有关整改销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2日(10个工作日),相关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见附件。反馈意见受理电话:023-40463205,通信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附1号,邮政编码:40122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第四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移交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5170032 | 长寿湖征地项目资金款未进行审计,已征土地长期荒芜不许农民复耕,多个房地产、旅游项目长期违法滥用、闲置大量土地。 | 其他污染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近年来,长寿湖征地项目资金未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仅在历年涉农资金检查、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了综合审计和核查。 2.近年来长寿湖镇已征收土地中,部分超期未开发土地存在荒芜的情况,但用地属性为建设用地,不属于复耕对象。 3.目前,长寿湖镇部分房地产、旅游等开发项目因市场原因建设进度放缓,部分已征收土地处于闲置状态,但已依法取得相关用地手续,不存在违法用地情况。 |
部分属实 | 1.完成长寿湖镇征地项目资金审计。 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长寿湖镇2024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
1.2014年涉农资金检查和2021年区征收事务中心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我区征地项目情况(包括长寿湖镇)均进行了综合审计和核查,未发现存在征地款被套用、挪用、克扣情况。同时,区征收事务中心重新对2014年和2021年审计检查资料进行了清理核实。 2.长寿湖镇2.49公顷闲置土地已经处置完毕,处置方式为开工建设。该宗地已于2024年10月27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部分楼栋已完成主体建设。 |
已办结 | 无 |
2 | D3CQ202405190091 | 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拓阳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扰民。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属实。 1.重庆拓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利用鸡粪生产生物有机肥,鸡粪发酵和翻抛过程有废气散排,厂界有异味。2024年5月21日,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拓阳公司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开展布点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显示,硫化氢、氨、总悬浮颗粒物、臭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 2.重庆拓阳科技有限公司在鸡粪运输过程存在洒落情况。 |
属实 | 对重庆拓阳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环保搬迁。 | 涉事企业于2024年12月30日已停止鸡粪收集处理,其产能已进行了有序的分流迁移。经现场核实,无鸡粪收处行为,现场臭气明显减少。 | 已办结 | 无 |
3 | D3CQ202405200088 | 信访人举报长寿区葛兰镇盐井村某公司加工鸡屎,产生异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属实。 该公司主要利用鸡粪生产生物有机肥,鸡粪发酵和翻抛过程有废气散排,厂界有异味。2024年5月21日,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开展布点监测工作,监测数据显示,硫化氢、氨、总悬浮颗粒物、臭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 |
属实 | 加大监管,落实措施,减轻扰民,加快搬迁。 | 涉事企业于2024年12月30日已停止鸡粪收集处理,其产能已进行了有序的分流迁移。经现场核实,无鸡粪收处行为,现场臭气明显减少。 | 已办结 | 无 |
4 | X3CQ202405230044 | 1.重庆长寿区市场监管局未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钢股份)使用的废钢或再生钢铁原料未达到国家标准开展检查。 2.重钢股份非法接收含油金属屑、化工检修更换的阀门管道、废油漆桶等包装桶及其他社会废钢并导致严重大气污染。 3.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和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建立长效检查和抽查制度。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长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对企业出厂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管;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废钢铁等原料,可以由企业根据其工艺、流程、方法与供应商约定采购标准,重钢股份参考国家标准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企业内控标准,对外购废钢铁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交货规则、验收管理做出规定并遵照执行。 2.重钢股份未列入豁免利用含油金属屑单位,暂不具备含油金属屑、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利用资质。暂未发现重钢股份接收过含油金属屑、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管道、废油漆桶及其他易燃易爆废钢;暂未发现企业出现大气超标情况。 3.重钢股份建立了外购废钢铁管理制度。长寿区市场监管局每年年初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多次到重钢股份开展检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5月19日对重钢股份热轧带肋钢筋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
部分属实 | 1.督促重钢股份规范生产,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2.督促重钢股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已督促重钢股份强化废钢原料来源管控,严禁非法收贮、处置危险废物,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已结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5 | X3CQ202405230043 | 长寿区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接收产废企业产生含油金属屑或非法金属压块,含油金属屑暂存场地未开展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 | 土壤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永航钢铁属于“豁免利用含油金属屑单位”,可直接接收产废企业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金属屑。对于产废单位,其建设项目应有合法合规的相关环保手续。 2.经核查,该项目已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企业含油金属屑经危废运输车辆拉运至永航钢铁压滤车间后,将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金属屑,由磁吸盘吸入压块机或压饼机压块,压块后直接转移至传送带进入电弧炉炼钢,含油金属屑得到及时处置利用。同时,检查发现永航钢铁含油铁屑暂存场防腐措施存在破损情况。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规范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 1.已督促永航钢铁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含油铁屑暂存场地防腐措施修复。 2.已将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纳入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现场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各类环境隐患立查立改。 3.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含油金属屑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6 | X3CQ202405230035 | 国家对废铁和危险废物之类的废钢加工产品出台了《废钢铁》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重庆市有重钢、永航、足航等几家家废钢利用企业和铸造企业,但重庆市场监管局未针对废钢或再钢铁原料是否达标对开展过检查,以上企业为获取不当利益,非法接收未经任何去除有害物质,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含油金属屑、经过简单处理的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和管道、废包装桶以及其他社会废钢等,导致严重的大气污染。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重庆钢铁外购废钢技术标准执行了企业内控标准,对废钢铁中严格限制有害物的混入有明确规定;永航钢铁制订了《废钢验收技术标准》。足航钢铁制定了《废钢验收标准》。上述公司内控标准已列入公司废钢铁采购合同要求,现场能够提供使用该内控标准开展入库检查的记录。长寿区、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多次检查,对永航公司检验记录不规范、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缺失等问题下达责令改正;对钢铁公司部分检验规程不完整及生铁及合金原材料检验验收等提出改进建议。 2.永航公司可接收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铁屑,足航公司可接收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铁屑和铁质油桶。以上两家公司转移过程执行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联单,现场暂未发现接收贮存有不满足豁免条件的的含油金属屑,但检查发现永航公司贮存场地不规范。重钢公司未申请纳入豁免管理单位,现场暂未发现收集含油金属屑。后续将继续不定期开展检查。 3.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和管道等设备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能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暂未发现永航和足航公司接收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管道、废油漆桶及其他易燃易爆废钢的情况。重钢公司和重庆君利丰公司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依法取得环评批复,正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尚未开展收运工作。 4.2024年5月27日对重钢公司、永航钢铁相关排口开展了大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满足排放限值要求。重庆足航建设有废气自动监测设备,2024年暂未发现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 | 1.督促钢铁企业规范废钢接收检验制度,严禁非法收贮、处置危险废物。 2.督促永航公司规范建设贮存场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严格按照豁免要求接收含油金属屑。 |
1.已督促重钢股份、永航钢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已督促企业强化废钢原料来源管控,严禁非法收贮和处置危险废物。 3.已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监管评估重点企业,纳入2024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7 | X3CQ202405230032 | 国家对废铁和危险废物之类的废钢加工产品出台了《废钢铁》和《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重庆市有重钢、永航、足航等几家家废钢利用企业和铸造企业,但重庆市场监管局未针对废钢或再钢铁原料是否达标对开展过检查,以上企业为获取不当利益,非法接收未经任何去除有害物质,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含油金属屑、经过简单处理的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和管道、废包装桶以及其他社会废钢等,导致严重的大气污染。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重庆钢铁外购废钢技术标准执行了企业内控标准,对废钢铁中严格限制有害物的混入有明确规定;永航钢铁制订了《废钢验收技术标准》。足航钢铁制定了《废钢验收标准》。上述公司内控标准已列入公司废钢铁采购合同要求,现场能够提供使用该内控标准开展入库检查的记录。长寿区、大足区市场监管局多次检查,对永航公司检验记录不规范、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缺失等问题下达责令改正;对钢铁公司部分检验规程不完整及生铁及合金原材料检验验收等提出改进建议。 2.永航公司可接收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铁屑,足航公司可接收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铁屑和铁质油桶。以上两家公司转移过程执行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联单,现场暂未发现接收贮存有不满足豁免条件的的含油金属屑,但检查发现永航公司贮存场地不规范。重钢公司未申请纳入豁免管理单位,现场暂未发现收集含油金属屑。后续将继续不定期开展检查。 3.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和管道等设备未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不能直接认定为危险废物。暂未发现永航和足航公司接收化工厂检修更换的阀门管道、废油漆桶及其他易燃易爆废钢的情况。重钢公司和重庆君利丰公司炼钢转炉协同处置废铁质容器项目依法取得环评批复,正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尚未开展收运工作。 4.2024年5月27日对重钢公司、永航钢铁相关排口开展了大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满足排放限值要求。重庆足航建设有废气自动监测设备,2024年暂未发现超标现象。 |
部分属实 | 1.督促钢铁企业规范废钢接收检验制度,严禁非法收贮、处置危险废物。 2.督促永航公司规范建设贮存场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严格按照豁免要求接收含油金属屑。 |
1.已督促重钢股份、永航钢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已督促企业强化废钢原料来源管控,严禁非法收贮和处置危险废物。 3.已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监管评估重点企业,纳入2024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8 | X3CQ202405250030 | 长寿区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接收豁免许可外的含油铝屑,含油铝屑暂存场地未开展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永航钢铁属于“豁免利用含油金属屑单位”,豁免危险废物类别为“900-200-08、900-006-09(仅限铁屑)”,不具备含油铝屑接收资质。经现场核查、查阅台账未发现永航钢铁接收或处置豁免许可范围外的含油铝屑。 2.永航钢铁无含油铝屑暂存场地,有含油铁屑暂存场地和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经核查,“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项目”环保手续完善,已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现场检查发现永航钢铁含油铁屑暂存场防腐措施存在破损情况。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规范永航钢铁含油金属屑利用行为,严格按照豁免许可范围和程序开展处置利用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接收、处置含油金属屑等的环境违法行为。 | 1.已督促永航钢铁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含油铁屑暂存场地防腐措施修复。 2.已将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纳入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现场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各类环境隐患立查立改。 3.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含油金属屑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9 | X3CQ202406010053 | 长寿区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从产废单位接收未经有资质单位预处理或不合法预处理的含油金属屑,含油金属屑暂存场地未开展环评和取得排污许可。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永航钢铁属于“豁免利用含油金属屑单位”,豁免条件为“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经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永航钢铁可经抽查产废单位,其建设项目有合法合规的环评手续,对含油金属屑采取的贮存、预处理措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重大变动情形,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但产废单位应对排污许可中含油金属屑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目前已督促抽查企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2.经核查,“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项目”环保手续完善,已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厂内改、扩建含油金属屑贮存区作为豁免利用配套设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重大变动情形,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豁免利用含油金属屑不会新增污染因子和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无需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检查发现永航钢铁含油铁屑暂存场防腐措施存在破损情况。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规范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接收、处置含油金属屑等的环境违法行为。 | 1.已督促永航钢铁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含油铁屑暂存场地防腐措施修复。 2.已将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纳入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现场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各类环境隐患立查立改。 3.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含油金属屑环境违法行为。 4.已督促抽查产废企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变更。 |
已办结 | 无 |
10 | X3CQ202406050054 | 长寿区龙河镇九龙村的混凝土搅拌站无环保处理设施、设备,并占用农田以搅拌站用水量大为由做蓄水池,其实是挖鱼塘养鱼。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搅拌站现处于停产待执行阶段,现场无废水及粉尘产生,站内堆放的物料用毡布进行了覆盖,未发现雾炮机等其它降尘设施。 2.检查时,搅拌站旁农田内确有一鱼塘,塘内有鱼,水深约1米,边坡及底部未作硬化。该鱼塘原为搅拌站配套水池,在搅拌站停产待执行阶段,经营者利用该水池进行养鱼。 3.该搅拌站非法占用农用地修建的建(构)作物及附属设施逾期未拆除。对搅拌站场界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渣乱堆乱倒,废水偷排直排等破坏耕地行为,周边农田内玉米等作物长势正常。 |
部分属实 | 1.督促经营者加快搅拌站设施设备自拆进度。 2.督促经营者尽快将占用地恢复原状。 |
1.经营者对搅拌站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对搅拌站内堆放的材料已全部清运。 2.经营者对蓄水池进行整改,已恢复原貌。 |
已办结 | 无 |
11 | X3CQ202406050055 | 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2023年多次将属于危险废物的布袋除尘灰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满足豁免管理要求。永航钢铁接收产废企业未经打包压块的不属于豁免范围的含油金属屑。永航钢铁厂区内含油金属屑暂存场地没有依法开展环评和排污许可。 | 土壤 | 经调问题部分属实。 1.该公司部分布袋除尘灰回收作为辅料利用,其余布袋除尘灰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了危废转移联单。属于“豁免利用含油金属屑单位”,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可直接接收产废单位满足豁免条件的含油金属屑。 2.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单位在厂内改、扩建含油金属屑贮存区作为豁免利用配套设施,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重大变动情形,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免利用含油金属屑不会新增污染因子和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无需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4.检查发现含油铁屑暂存场防腐措施存在破损情况。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加强永航钢铁自产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环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接收、处置含油金属屑、除尘灰等的环境违法行为。 | 1.已督促永航钢铁于2024年7月2日完成含油铁屑暂存场地防腐措施修复。 2.已将含油金属屑产废单位、利用处置单位纳入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现场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各类环境隐患立查立改。 3.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未发现含油金属屑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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