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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示(第一批)

日期:2024-11-07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以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进行整改销号,现公示有关整改销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6日(10个工作日),相关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见附件。反馈意见受理电话:023-40463205,通信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大道20号附1号,邮政编码:40122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整改责任单位:长寿区                                                2024年11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CQ202405180052 长寿区海棠镇石桥坝村天然气净化厂引进分厂排放废气,养菌的污水设备长期运行不正常,污水量、排放量、处理量不对应,厂里面外排污水的排口不合理,污水日常存放在几个大池内,遇下雨或者污水多时,夜间混合清水通过外排口偷排至厂门前小溪沟,污染小河。 问题部分属实
1.排放废气问题属实。对该公司法定废气排口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但部分污水池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臭气散排。
2.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置装置问题不属实。现场调取生化池运行维护相关资料,公司污水总排口水样监测结果达标,综合显示污水设备系统运行正常。
3.污水产生量、处理量、排放量不对应问题不属实。经比对相关资料,公司实际生产负荷与实际污水处理负荷基本对应,且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实际要求。
4.该公司污水排口不合理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依法设置法定污水排口,但部分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
5.偷排污水至打鱼溪问题不属实。巡查周边未发现偷排行为及痕迹,走访调查,未接到该厂偷排污水的相关反映。
部分
属实
1.督促引进分厂立即完善相关标识标牌。
2.按照整改方案逐步完成污水处理池加盖工作,对散排臭气集中收集处置,减少散排异味,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一)引进分厂针对污水在曝气或好氧等处理过程中存在废气散排情况,制定了《引进分厂污水池恶臭治理工程》方案,并按照该方案开展污水池恶臭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布点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二)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依托对引进分厂开展执法监管,如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三)引进分厂已对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池、污水排放口、厂区雨污切换阀等标识标牌进行规范设置。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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