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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5-05

2021年9月23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审计整改实效;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助推预算管理提质”的审议意见。为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审计局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审计监督,夯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做好任务分解,按项逐条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见人见账见物,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真改、实改、尽改,切实助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明确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区管党组织政治生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实行年度综合目标倒扣分制考核并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一是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有整改任务的单位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整改,推动建立整改台账、逐条落实、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的机制;二是加强整改执行力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有序化解;三是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组织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合规,强化源头综合治理,举一反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截至2022年2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的66类44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58类433个,正在整改问题8类8个,整改完成率98.19%;审计报告提出的111条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全部采纳。

通过推进问题的全面持续整改,取得了五方面成效:一是助力财政提质增效,促进财政增收节支9,289.01万元(其中上缴财政9,284.4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53万元);二是推动建设和完善制度62项,其中区级层面制度7项,部门、企业等规章制度55项;三是采纳审计建议,区政府出台《重庆市长寿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长寿府办发〔2021〕89号)等文件,提高了包括审计结果与整改情况在内的各类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安排的关联度;四是审计监督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稳外贸稳增长、优化营商环境、长江流域禁渔退捕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落细和相关资金的规范使用;五是真实、完整掌握部分区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揭示制度漏洞和管理风险,积极有效的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完成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1,773.8万元,其中: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18.41万元(因“长湖瑞苑”项目资金困难,实际建设面积缩减了20,741.01平方米,人防易地建设费随即减少72.59万元,该问题原反映的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由191万元调整为118.41万元)、滞留非税收入1,655.39万元。该问题涉及的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租房管理所、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区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家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1,773.8万元。

二是存量资金清理统筹不到位问题。

——针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结转两年的专项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指标结余等三项存量资金7,577.24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全部收回统筹使用;

——针对区财政局未对19个镇街的存量资金54,087.88万元进行清理统筹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街镇存量资金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长财办〔2021〕23号)、《关于开展各街镇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长财办〔2021〕25号)等文件,要求各街镇自行清理存量资金。截至2022年2月底,各街镇通过支付项目工程款、用地复垦费等方式,已支付使用存量资金18,793.44万元,目前街镇存量资金余额为35,294.44万元,主要是建设项目质保金及工程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需要按进度支付的资金;

——针对个别街道违规购买理财产品和办理定期存款问题。涉及街道已撤销所有违规账户,收回结构性存款500万元和定期存款500万元,并将存款利息30.59万元上缴区财政。

三是专项资金管控不力的问题。

——针对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6个专项资金2,398万元未在规定期限内分配拨付使用问题,2021年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已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专项资金7个工作日内分配下达”“中央专项30日分配下达”的规定进行资金管理,上述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

——针对违规兑付财政补助资金问题。长寿区瑞福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重庆松森门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因申报时未达条件或者申报依据不充分而违规获得的2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已收回。

四是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

——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区政府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1〕89号)文件,积极推进财政资金全面绩效管理,将监督检查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统一纳入区级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以此激励约束各部门、各街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涉及采购资金39.96万元。区财政局已全面升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按市局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统一进度安排,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支付系统一体化,从而全面实现无预算不采购的规定;

——针对培训费压减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在2020年压减410.57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压减2021年培训费预算510万元,将2020年未压减到位的培训费压减到位,落实过“紧日子”压减预算30%的目标要求已完成。

五是以拨代支,虚列财政支出12,088.28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区教委已按照长寿区古镇二小、桃花溪学校建设项目进度将项目资金11,488.28万元支付到相关建设施工单位,600万元教学质量奖励经费已拨付给奖励对象。

六是两项产业扶持政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问题。区政府已废止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化工品交易市场产业扶持两项政策。

2.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区国资委错误将2020年持有的股权投资金额计为股权变动金额并上报区财政,导致决算多列报股权投资9,881,088.5万元问题,区国资委已进行调账处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17家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少报、多报、超编制编制预算,涉及资金5,772.37万元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医保局等17家单位已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可预见的收入、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政府采购预算全部编入预算,确保了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

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的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区水利局已停止租用社会车辆并停止支付租赁公司驾驶员工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停止发放购物卡并清退购卡资金4.47万元。

三是部门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区城市管理局补收应收未收非税收入0.77万元,并已上缴区财政;

——改变资金用途、资金支付率低、支付进度迟缓等问题。针对区城市管理局未经区财政批准擅自将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项目资金336.14万元用于生活垃圾转运及处置项目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已启用预算一体化系统,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规范使用;针对区应急局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当年仅支付50.8%,支付率低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已支付539.94万元,剩余390.1万元已收回区财政统一安排;针对区大数据发展局未对10个5G试用项目进行补助、对智能工业云基地一期项目资金补助支付进度仅为4%,支付进度迟缓的问题,区大数据局重点5G试用项目资金231.2万元,已使用9.11万元,剩余222.09万元已收回区财政;

——年末突击充值加油卡,以存代支虚增支出,规避年末结余资金收回问题。涉及单位区民政局2021年未再充值,截至2022年2月底,油卡余额2.26万元。

四是决算编制不准确问题。涉及区水利局、区教委、区民政局等16家单位已加强对账核查,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并正式启用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切实提高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中央和市级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区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资金分配方向不符合政策要求、违规扩大支出范围、资金闲置沉淀问题。区财政局、区教委已采取支付工程款、收回调剂使用、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使用资金3,405.64万元,剩余的14.89万元为预留质保金;

——乐至公司等4家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4家企业已追加减免租金132.30万元,17.36万元因租户变更、原租户联系不上等原因无法退还租金;

——桃花溪中学、桃花溪幼儿园和古镇二小建设项目、长寿城区医康养融合项目、长寿区镇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升级工程3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19,000万元支付进度缓慢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累计支付15,000万元,剩余4,000万元将按项目进度逐步支付。

二是长江流域禁渔退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退捕渔民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27名断保渔民中24名社保断保后再续保,3人因已满足职工养老保险缴存年限要求而不愿继续参保等原因停保;17名参保100元/年居民一档的渔民有13人提档为3,000元/年,4人经多次动员不愿办理提档;

——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渔政执法人员、设施配备不足问题。区禁渔退捕领导小组已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构建执法长效机制,采取确定专职联络员、优化渔政执法人员配置、安装长江视频监控、投用18米长江执法艇等措施,充实渔政执法力量,保障执法装备,确保执法工作有力开展。

三是稳外贸稳增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外贸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进度迟缓等问题。区商务委、经开区管委会加强稳外贸专项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严格对照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标准,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创新提升工程资金500万元已支付完毕;

——个别项目资料审核不到位,导致补助资金分配存在错误的问题。区商务委已追回对重庆市秋田化工有限公司错付的奖补资金900万元,同时在以后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规范相关申报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分配更精准、高效。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涉企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的问题。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凯源石油天然气公司长寿分公司、区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减免、取消、清退、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已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取消不动产转让手续费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的放验线手续办理、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费、工程勘察费,清退违规收取的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土地供后监管保证金、新报装非居燃气安装用户接口费、燃气初装费等费用共计4,760.01万元;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家单位已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其产生的利息792.72万元;

——“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区政务审批大厅已增设“一窗综办”综合窗口,占比达90%以上,实现了企业开办流程“一日办结”和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

五是2020年市政府百项重点关注项目及抗疫国债项目实施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区中医院医技楼建设使用的抗疫特别国债4,15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主体工程已完工,装修和安装工程均完成50%;区医院北城分院已全面投入使用。

六是农业园区运行管理及项目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2021年8月25日,区政府印发《长寿区“乡村振兴贷”管理办法》(长寿府办发〔2021〕68号),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设立“乡村振兴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按照1:10比例放大安排贷款资金,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对担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现代农业园区已建立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入园经营主体动态信息库,落实街镇属地责任,已流转但未进行建设的土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由其经营;后续项目由经营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不再由平台公司转租;

——项目运行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渔乐仙谷项目已调出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紫耘实业公司已支付土地租金33万元,达到产业用地扶持资金申报条件;

——园区运行发展效果不够好的问题。现代农业园区建立土地流转《常态化实地走访制度》和《安全生产巡查管理制度》,对企业兑付租金情况实施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督促企业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租金,对2年以上未兑付土地租金的企业,积极引导村组依法维权,加快闲置土地流转和招商引资力度。

(四)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及规范项目管理的通知》(长寿农发〔2021〕53号)等5份文件,为强化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风险防范和对产业项目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了长效机制;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等主管部门简化流程手续,加快补贴审核进度,积极引导贫困户申请办理相关补贴,2020年全区贫困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数占比由0.15%提升至8.83%,享受跨区域就业交通补贴发放人数占比由0.1%提升至96.45%。

二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区扶贫办及时将2018年实施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结余资金21.26万元上缴区财政;区审计局依法向区纪委监委移送双龙镇泓炎合作社、石堰镇坝儿甜合作社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98.85万元的违纪违法线索,石堰镇人大主席等7名党政涉案人员受到批评教育。

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出台了《长寿区竞争性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农发〔2021〕46号)等制度文件,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确保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洪湖镇政府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闲置校舍资产权益转让协议,明确了农村闲置校舍资产产生的收益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重庆润喜跃科技有限公司已向31户贫困户和石马村村集体兑付2019年、2020年分红资金12.4万元。

(五)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设行政审批改革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严格按照“一张表单”的要求,精简了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

二是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安排各项目监督员对工程实体和主要建材进行监督抽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监督抽检。

三是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不到位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废止《长寿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缴存补充规定》(长建委〔2012〕172号)等3个不合规房地产文件;并与区信访办畅通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开发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加大监管力度。

四是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2019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均竣工;3个特色小镇已竣工验收;桃花河黑臭水体整治完成,连续6个月达到Ⅲ类水质整治要求;完成60户农村旧房整治,退回违规获取的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资金7万元。

(六)长寿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投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会计核算不准确问题。经开投公司已于2021年7月补记少计资产、负债1,118.7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3,525万元。

二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公务接待无接待单位接待函、接待审批单等手续的情况,经开投公司印发《财务签批报销流程实施细则》(长经开集团发〔2021〕84号),加强公务接待规范管理。

三是钢材贸易业务收益低问题。针对经开投公司2018—2020年钢材贸易进销差价率为2.91%,全资子公司区商贸物流公司2020年钢材贸易进销差价率为0.73%的亏损局面,经开投公司已暂停开展钢材贸易业务,开辟了新的贸易业务板块,主要包括砂石、沥青等业务的采购和销售,收益率达到8%至10%,经济效益较钢材贸易业务有了显著改善,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

(七)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政府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46个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滞后问题。2021年2月底,32个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剩下的14个项目区发展改革委已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了2021年区级重大建设项目完工计划。

二是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开投集团公司等4家单位已加强规范项目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程序手续、项目质量管理、退还和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本归集不准确,涉及金额271万元问题。区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区交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已调整长寿第二中学校学生公寓楼等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本,准确归集项目建设成本,并办理了决算。

三、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未完成整改需持续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2月底,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8类8个,其中:3个问题正在整改,且预计可完成整改;因体制机制原因、进入司法程序等需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5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

1.基本支出超支挂往来或挤占项目支出问题,涉及金额1,052.36万元。区交通局、区教委、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12家单位将用自有资金逐年消化,但相关单位暂未制定资金安排计划,也未制定有关制度加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管理,以杜绝超支挂往来行为的发生。

2.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区发展改革委未及时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本区燃气安装收费标准问题。长寿区城镇燃气安装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已于2020年底交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城区范围燃气安装收费成本监审工作,目前区发展改革委正在筹备出台本区城镇燃气安装收费标准,预计将在2022年5月底完成整改。

3. 10个区级投资建设项目,核减工程款1,308.45万元未执行到位问题。7个项目已按照核减结算价款办理决(结)算,已支付工程款24,082.13万元,节约开支923.85万元,剩余3个项目的审减金额384.6万元未按要求执行到位,正在整改。

(二)需持续整改的问题5个

1.城市建设配套费6,107.53万元征收不到位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收回城市建设配套费及滞纳金2,564.14万元,剩余长湖瑞苑一期工程14#、15#楼城市建设配套费及滞纳金3,543.39万元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区城乡建委已向该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决定书》,要求其立即缴纳欠款。因近两年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建设单位短期内无力缴纳,该问题将持续整改。

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修订不完善问题。《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6〕163号)中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范围及有关减免的规定,与2017年的市级相关文件规定不符问题。区城乡建委已对接市级主管部门,但由于2017年的市级文件与国务院治欠办2020年的相关要求不匹配,需待市级层面出台相应修订文件后,将及时对长寿区《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16〕163号)进行修订。

3.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经开投公司投资风险管控不力,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体制不顺、预算管理执行不到位,导致投资收益较低、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经开投公司正在拟订对外投资、担保等风险防控制度,组织修订职工薪酬等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制度。

4.国有资产闲置较大,未发挥效益问题。经开投公司会同经开区经贸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推进空置房标准厂房79,608.66平方米、经开印象•凤西宛商品住宅2,497套258,737平方米等资产面向市场销售;对城中城公司商业广场237套住房、70个车位共计18,857平方米已办产权未交房问题,经开投公司已开展依法起诉。

5.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其中:一是经开投公司的16个项目涉及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不规范、基建程序不合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按要求报批项目投资概算、设计变更预算没有进行预算评审的问题,二是2017年至2019年全区339个项目中240个项目决(结)算办理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各建设单位正在逐步完善各项建设手续,加快办理项目决(结)算。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竣工决算办理171个、结算210个,完成率分别达到50.44%、87.5%,将持续整改。

四、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持续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2月底,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3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6个,未整改到位问题4个。因体制机制原因、进入司法程序等需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2个,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督促,推动其完成整改。

(一)需长时间持续推进的2个问题

1.失信企业重庆市奇派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违规享受贷款贴息补贴1.43万元问题,因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账户已被冻结。

2.龙门桥水利工程超概算33.01%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已将相关调概资料报送市发改委审核,截至目前,市发改委还未出具调概审核意见。

上述问题需较长时间整改,区审计局将保留整改清单,持续跟进督促,将以适当的方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正在整改的2个问题

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区审计局将严格督促,推动其早日完成整改。正在整改问题情况如下:

1.云宾•美丽湖商住楼项目(含地下车库)404.93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仍未缴纳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已采取措施征缴,如云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坚持不缴纳,区住房城乡建委在2022年3月中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大田路等15个交通设施项目、35个区级重大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结算,菩渡一路等24个交通设施项目、94个已竣工区级重大项目未及时办理决算问题。长寿区2016年至2018年限额以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计调查整改涉及的15个项目结算、24个项目决算已全部完成。2012年至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涉及的问题将持续整改。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38个项目结算,65个项目决算,还有12个项目未办理结算,29个项目未办理决算。

五、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区审计局移送问题线索共13件,其中: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7件,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6件,已收到书面处理结果9件、已审结9件。1名区管正职领导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名区管正职领导干部被给予批评教育;1名区管副职领导干部被给予批评教育;7名科级领导干部被给予批评教育;1家社会审计机构被约谈教育;1个自然人受到罚款处置。

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及下一步措施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落脚点,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提高审计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更大程度发挥审计促进治理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是对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法治意识、担当精神的具体检验。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查出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但仍有少数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审计整改意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加强审计整改,对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建成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建成“两地一城”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整改监管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整改督查责任,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立查立改、自查自纠、跟踪督查;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关部门既要纠正具体问题,更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把握尺度,分类化解。

(二)靶向发力分类施策,提高审计整改精准度

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落实问题整改,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应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安排:一是针对资金类整改事项,制定后续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必要时采取行政或司法程序加大资金追收力度,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进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二是针对项目类整改事项,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卡点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实招。三是针对落实政策类整改事项,加强各单位沟通协作、上下联动,从改革的视角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体制。同时,各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合力监督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实施整改全流程控制,审计机关和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等审计结果文书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应建立问题清单,实行整改台账管理,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时间表等,并严格对照清单完成整改,由审计机关审核认定、对账销号。二是健全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审计整改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以及出资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工作协调,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三是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建立约谈机制,对消极应对、敷衍拖延审计整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整改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区审计局将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处理结果视情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成果治理效能。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主动研究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管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推动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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