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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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主动服务举措 推动为民实事落地

日期:2021-10-12

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2021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4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44件,为受援人避免损失或取得利益611.58万元。

“群众上门”到“主动到家”,落实服务前移。充分利用全区已挂牌设立的1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打造便民“绿色通道”,受援人可在居住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由各站对援助申请案件进行初审和受理,减少受援人往返援助中心的不便。1-3季度各公共法律服务站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入户为群体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415日,中心工作人员到海棠镇清泉村一位90岁高龄的老人家中为其赡养纠纷一事上门提供法律援助,与承办人员一起来到老人家中,当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文书,当场审核,当场指派。

“让群众等”到“主动提速”,促进效率提升。为提高服务效率,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承诺“当场决定是否受理”和“3个工作日内进行指派”,使该区民事行政和刑事类案件的法律援助从受理、审查到指派环节,比规定时限分别缩短了78.6%70%20218月,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名因公致残职工及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指派专人对案件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从受理、审查,到律师指派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两天时间,比规定时限缩短了92.9%。为方便群众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细化中心各工作窗口岗位,实行“AB岗位值班工作制度”,确保不空岗、不漏岗,1-3季度,共计接待法律咨询1236件,同比去年增长12.36%

“被动管理”到“主动把关”,实现应援优援。严格按照市局关于援助案件办理的规范和要求,加强对全区法律援助案件监管力度,全面实现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的有效转变,综合评定承办人的业务能力,通过审查、整改、再审查、再整改,全面提升办案质量。20216月,结合市局评估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对20207月至20214月办结的刑事类援助案件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重庆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的通报》中,长寿区2020年被纳入市局评查的19本案卷均被评为优良及以上等次。其中民事案卷优秀率88.89%,位列全市第一;刑事案卷优秀率70%,位列全市第三。

“群众来问”到“主动来讲”,推动宣传下沉。2021年以来,长寿区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已遍布全区十余个街道(镇)以及区残联、区妇联、各中小学等基层一线,针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等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政策宣讲和法律咨询近20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进行了重点宣讲。同时,通过《法治大讲堂》广播栏目将新通过的《法律援助法》宣传覆盖全面推开,持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和覆盖面。

                   (长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及咨询接待窗口)

                     (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龙河中学开展专题法治讲座)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上门为群众开展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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