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009303761/2015-0246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5-10-27 | [ 发布日期 ] | 2015-10-27 |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长寿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6个职能部门,2个下属事业单位,18个基层司法所。
(二)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主要职能是:
1.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各类法制培训教育工作。
2.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及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法律服务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
3.管理、监督、指导全区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4.管理、指导街镇司法助理员、街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5.管理和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7.管理和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8.负责全区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人员的登记、审查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9.管理、指导、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10.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1.负责全区司法统一考试的相关工作。
12.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资装备、固定资产投资。
13.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64万元,全年收入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决算支出1296.81万元,全部支出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878.35万,项目支出418.46万,年末结转结余78.83万元(用于次年发放办案补贴专款)。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7.23万元,与预算比较减少4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置车辆1台,实际未购置,同时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二)2014年“三公”经费具体支出如下:
1.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全年共计接待40批次,270人次,实际支出8.09万元,与预算比较大幅下降,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台车辆39.5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9.14万元,与预算比较略有下降。
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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