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长寿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1年长寿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7〕24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我们制定了《2021年长寿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检查。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长寿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7〕241号)要求,做好我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原则,对我区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抽查对象及方式
以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为依托,从我局管辖的劳务派遣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本年度已经抽查过的监管对象,不再列入当年内下一轮抽取对象。抽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开展,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如实填写检查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
三、抽查比例及频次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的25%。
四、抽查事项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51号),本年度执行“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抽查任务,抽查事项为: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存在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33条第1、2、3项的行为。
五、抽查结果
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请各被检查单位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备查,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附件:长寿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