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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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1

    2022年,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落实、法制科具体负责和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第一时间按照工作要点对标对表,明确任务分工,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做实做细、落地见效。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板块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重点内容,学法用法、尊法崇法,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高质高效学习。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干部大会、日常例会、三会一课、专题党课学习,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学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良好局面。

(二)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一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程序,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月工作例会等行政会议,决策事项充分酝酿、会议讨论充分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同时安排业务骨干列席会议、发表意见,综合决策、确保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作用,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参与讨论,细致审查论证各类合同、协议、制度。三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7项职权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事项156项并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确保制定程序、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发前,需将文件正式文本连同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报备说明送法制科依法进行审查和备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备案及清理要求。2022年,出台、拟草规范性文件1份,法制审查率100%。三是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予以修改或者废止。2022年,清理规范性文件3份,清理结果均及时报备。

(四)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培训,营造能学会用浓厚氛围。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干部职工全面学,通过例会、专题会、中心组扩大会,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系统学习;执法人员专项学,每年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二是积极推动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单独设立法制科,设科长1名、工作人员2名,其中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成立以法律人才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配备公职律师2名,外聘法律顾问3名。三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

(五)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坚持主责主业,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厚植就业创业民生之本,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控制线以下;持续夯实社会保险民生之基,社会保险老有所养、伤有所扶、失有所助、困有所纾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保障;持续浇筑人才支撑之柱,被市、区评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持续打造劳动关系和谐之体,治欠保支工作连续3次代表全市接受国务院部级实地核查并取得较好成绩。二是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殊工时、劳务派遣、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办理痕迹公开透明,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对行政许可的网审流程和情况均可在渝快办进行查询,同时要求申办人在内部进行结果公开,积极接受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三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及时调整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围绕政策制度供给“最先一公里”和政策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两头发力,建立实施局长/主任(科长/副主任)走流程49项清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接访日”“业务体验日”,持续正行风、转作风、树新风。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整合队伍、提高效能原则,将人力社保领域多个执法机构统一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提升办案质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资格管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4人,全部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落实2人以上执法、公开执法等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平均学时均不低于40学时,为行政执法集中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配备统一着装及执法设备。二是严格遵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出台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法制审核,确保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务派遣行业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就业创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力社保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到位,落实到位。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重大民生、财政预决算、人事考试、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栏目30个,发布公开各类信息1100余条。按时参加全市、全区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二是主动接受监督。2022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自觉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人大建议7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建议14件,满意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办理司法建议2件, 针对性提出相应措施和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书面反馈至人民法院。三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其他局领导“逢案必出”,切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持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结果为主,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征集、更新、公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对企业实行A、B、C三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加强监管”。2022年,对503家企业2021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评出A级企业26家、B级企业472家、C级企业5家。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三位一体”劳动争议纠纷一站式化解处置平台改革成功试点,效果显著。2022年,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定分止争时效明显缩短、当事人诉累明显减轻。三是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强化重点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失业人员、“4050”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用辩证、发展的观点来分析当前就业状况,正确对待求职中遇到的困难和暂时失利,化解求职的心理压力和就业焦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宣传有差距。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宣传橱窗等传统方式居多,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普法宣传创新方法不足。

(二)政策执行有差距。对政策系统性思考不充分,对具体政策落地的差异性和现实需求研究不够。

(三)重点领域执法有差距。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络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及时全覆盖宣传人力社保各项重大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加快修订完善人力社保公共服务指南,方便企业、群众看得懂、算得清、找得到、办得成。

(二)强化政策落地落实。深入贯彻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人社再提升”“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打好社会保险“降、缓、返、补、扶”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政策困有所纾职能作用,有力有效助企纾困、惠企惠民。加快推进“渝快办”“打包办”“一次办”“适老办”和“15+5”便民服务圈建设,优化升级业务经办流程,大力推进业务下沉,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就近办”。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进一步完善三方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劳动关系风险,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建全基层调解机制,增强基层劳动争议化解能力,持续将调解工作渗透到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提升仲裁调解质量,逐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集体性、突发性的案件妥善解决。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两金三制”作为项目管理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抓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强化欠薪预警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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