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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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5520052481/2024-00181 [ 发文字号 ] 长寿人社发〔2024〕6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重庆市长寿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及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29

各企业:

根据《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长寿区2024年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及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推荐

(一)申报要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综合评价,分A级、AA级、AAA级三个等次,A级、AA级由长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评定和管理;AAA级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定和管理,等级评定由低到高、逐级递升。企业可按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自评,得分80分以上的,可申报A级;得分85分以上的,可申报AA级;90分以上的,可申报AAA级企业。

(二)激励政策。1.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属于企业信用信息“红名单”事项,适用“红名单”信用激励;2.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特殊工时审批管理服务优化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寿府办发〔2023〕54号)适用审批信用激励举措;3.AAA级企业可按照《关于对“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渝人社发〔2018〕250号)享受优惠政策。

(三)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资料样本见附件1):1.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推荐)表;2.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3.申报说明;4.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情况报告;5.创建经验材料(2000字);6.企业信息表;7.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复印件各一份;8.对照自评分表逐项准备佐证材料。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申报,现申报A级企业可只提交第1-2项申报资料(附件1中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推荐)表、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其他材料自行留档、备查。

A级、AA级企业提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AAA级企业提交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二、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抽查、复核

(一)抽查、复核要求。长寿区内评定满三年的或上次复核满三年的A级、AA级、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均应进行复核(名单参考附件2,未在名单内但符合条件的也应进行复核)。未进行及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降级或取消和谐劳动关系等次,并从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数据库中取消有关守信激励信息。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对全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抽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对全市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抽查。

(二)复核资料。请复核企业于9月30日前提交复核资料:1.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自评分表;2.2024年长寿区和谐劳动关系复核企业档案(附件3)。

联系人:石榴、周敏,联系电话:023-40661178,申报、复核资料提交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411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资料

      2.2024年长寿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复核名单

      3.2024年长寿区和谐劳动关系复核企业档案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长寿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工商业联合会                  重庆市长寿区总工会

重庆市长寿区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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