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5520052481/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25 |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实施相关措施办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3、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牵头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4、贯彻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订完善相关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5、参与拟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引进政策,拟订实施人才引进办法;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6、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紧缺优秀人才引进,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拟订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长寿工作或定居办法;拟订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8、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9、落实国家和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10、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相关配套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3、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单位构成。根据长委编发〔2020〕5号文件,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基金财务科(内审科)、人才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科、信访科)、劳动关系科10个科室,下设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7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3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3.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62.01万元,主要是长寿区人事招录经费拨款增加231.00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解困补助拨款增加100.0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53.00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3.23万元,教育支出12.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3.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62.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8.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0.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3.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3.23万元,比2023年增加76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7.93万元,比2023年增加36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列入项目支出的聘用人员工资列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82.30万元,比2023年增加24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补助增加,主要用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智慧人社一体化建设、街镇居民养老保险征收、流动人员档案管理。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3.7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70万元,比2023年减少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7.41万元,比上年减少6.71万元,主要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下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55.3万元。其中:一般项目3个,涉及资金539.00万元;重点专项14个,涉及资金131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苏培杰 联系方式:023-4024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