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决算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15520052481/2024-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的事务性工作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3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4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5承接相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服务6负责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管理、实名登记及见习基地管理工作7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等服务工作8负责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根据长委编发20234号文件,长寿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下设综合科财务科、就业指导科、人力资源管理科、职业培训科人才服务科、创业指导科、失业保险科等8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支总计2416.38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50.46万元增长11.56%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社保等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8.19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社保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79.79万元,占56.27%;项目支出528.4万元,占43.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6.38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50.46万元增长11.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社保等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38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3.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社保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38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3.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2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社保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会议费、培训费等、差旅费等。公用经费9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降低47.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降低10.94%,主要原因是支出正常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车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降低34.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7万元,降低20.78%,主要原因是支出正常增减

公务接待费 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区县部门的考察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降低76.5%,主要原因是制定公务接待预算较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81万元,降低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支出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本年正常开展培训活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528.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涉及资金528.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附件2)。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近年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是2023年助企纾困专项资金项目,评价反馈问题3个。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方便公众了解社保补贴政策,缓解企业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压力,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社保补贴政策。二是优化就业核查内容。为保障就业资金安全,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真实性,我中心优化就业核查内容,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的雇主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渠道支付工资,降低由现金发放工资带来核查难度,提高核查效率。同时,在就业核查过程中,重点关注通过现金支付工资人员就业情况,从劳动合同、考勤打卡、工作图片等多方面加强核查,确保其就业真实性。三是完善绩效自评机制。完善社保补贴绩效自评机制并严格落实。做好补贴审核发放,严格落实补贴审核流程,通过“人工审核+数据比对”,“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分析排查补贴风险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根据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实际情况规范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审核发放金额与绩效自评金额无误,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实际绩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电话:023-40244020

附件:1.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2.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