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MB1729354M/2025-000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03 | [ 发布日期 ] | 2025-06-03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 庆市长寿区财政局重庆市长寿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长寿区“两类群体”“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现将《长寿区“两类群体”“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4月17日
长寿区“两类群体”“代种代养”产业扶持
奖补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长寿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具体措施,助力“两类群体”持续增收,稳定目标人群收入来源,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区低收入脱贫人口、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两类群体”)。其中“两类群体”为整户无劳动力(弱劳动力半劳动力)且未享受当年“产业到户奖补”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农村服务型岗位)安置政策。
二、奖补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两类群体”委托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代种代养”,2025年内新发展粮油、多经、畜禽产业,且达到补助规模及标准(附件1)。
(二)申报补助产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必须符合环保、用地等相关规定,遇土地流转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本年申请“代种代养”产业扶持项目在申报后原则上不可变更。
(三)对同一地块,套种种植只计算一次面积,轮作可重复计算。每户可根据需求选择1种产业委托代种代养,一年只能申报1次(以户主名字申报)且申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四)已享受产业到户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补助对象及相关产业不再享受“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两类群体”在帮扶责任人、监测帮扶联系人或者村干部指导下签订“代种代养”协议(附件2),协议要明确资产归属、管护责任、保底分红等内容。并按照自愿原则填写长寿区代种代养项目申报表(附件3)报送村委会,村委会初审后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再提交至街镇进行评审,街镇评审通过后将申报备案汇总表(附件4)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区乡村振兴局审核。
(二)申报时限。原则上申报时间不超过5月15日,验收时间不超过9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由区、镇、村三级共同协商审核确认。
(三)验收流程
1.街镇验收。产业实施完成后,由所在街镇根据作物生长时节和养殖类型分批进行验收(验收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验收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每户填写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验收表(附件5),并附2张清晰照片(标注时间、地点)。
2.区级抽查。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对街镇验收合格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随机抽查验收,填写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验收表并附2张清晰照片(标注时间、地点)。
(四)资金拨付
区级抽查合格后,街镇将验收资料和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资金支付“一卡通”银行账户明细表(附件6)一并报区乡村振兴局,作为资金拨付依据。区乡村振兴局根据街镇提供的补助对象名单及账号通过“一卡通”发放奖补资金。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两类群体”“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资金在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职责
(一)区级部门: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区乡村振兴局筹措资金、绩效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街镇开展工作,并提供政策咨询,审核资料,组织区级验收,资金拨付。
(二)街镇:负责指导村委科学的选择产业、带动主体,包括产业发展政策宣传、申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完整、真实。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虚假违纪等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负责对违规发放的奖补资金予以追缴。
(三)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入户宣讲政策、落实“代种代养”或落实“代种代养”主体,指导申请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签订“代种代养”协议,协议要明确合作方式、资产权属、管护责任、处置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确保“两类群体”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50%,保底收益分红不低于“产业奖补资金”的10%。
(联系人:叶祥均,联系电话:023—40240584)
附件:1.长寿区“代种代养”奖补项目规模及标准
2.“代种代养”协议(模版)
3.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申报表
4.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申报备案汇总表
5.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验收表
6.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资金支付“一卡通”银行账户明细表
附件1
长寿区“代种代养”奖补项目规模及标准 | ||||
种养殖内容 |
发展要求 |
奖补标准 |
备注 | |
畜禽类 |
生猪 |
2头及以上 |
200元/头 |
每头100斤以上 |
母猪 |
1头及以上 |
500元/头 |
已产仔 | |
羊 |
10头及以上 |
100元/头 |
每头20斤以上 | |
牛 |
1头及以上 |
500元/头 |
奶牛除外 | |
兔 |
50只及以上 |
20元/只 |
每头2斤以上 | |
蜜蜂 |
2箱及以上 |
400元/箱 |
蜂箱为10框标准箱,每箱不少于5个巢框(含巢脾) | |
家禽 |
50只及以上 |
15元/只 |
每只2斤以上,鸡鸭鹅可合并计算 | |
水产类 |
养殖水面1亩及以上 |
500元/亩 |
需当年投放鱼苗,每亩500尾 | |
多经类(蔬菜、果树) |
种植面积达1亩及以上 |
300元/亩 |
各类品种土地面积可合并计算;套种只算一种作物面积 | |
粮油+蔬菜(轮作) |
两种作物种植面积分别达1亩及以上 |
450元/亩 |
两种作物轮作分别达1亩及以上,(粮油+蔬菜)、(粮油+粮油)可分别按照单项标准获得补助,但总补助不超2次,各类品种土地面积可合并计算 | |
粮油+粮油(轮作) |
两种作物种植面积分别达1亩及以上 |
300元/亩 | ||
粮油类(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单独种植) |
种植面积达1亩及以上 |
150元/亩 |
各类品种土地面积可合并计算;套种只算一种作物面积 | |
附件2
“代种代养”协议(模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按照甲乙双方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代种代养”的内容
养殖(种植)名称:
数量(面积):
二、代种代养的费用及利益分配
甲方向乙方提供种苗(牲禽苗)、饲料、疫苗等生产资料费用,或者由乙方先行垫资,待牲禽出栏售卖后抵扣(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而定)。待牲禽出栏售卖后,甲乙双方收益分配各占50%,甲方保底收益分红不低于“产业奖补资金”的10%。
三、“代种代养”的管理
由乙方负责日常牲禽饲养(施肥、除草、除虫)统一管理工作。
四、风险承担
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区域性病疫等)导致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由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约定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到牲畜出栏售卖(农作物成熟售卖)日止。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村委会各执壹份。
附件3
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申报表 | ||||
户主姓名 |
地址 |
|||
身份证号 |
电话 |
|||
申报内容 |
“代种代养”内容 |
数量 |
申报金额(元) | |
合计金额(元) |
||||
帮扶人:户主: | ||||
村委意见 |
(盖章) | |||
街镇意见 |
(盖章) |
附件4
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申报备案汇总表 | ||||||||||||||||||
报送单位(签章): |
主要领导: | |||||||||||||||||
序号 |
街镇 |
村社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申报产业内容(注:只填数字,不带单位) |
申报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
生猪(头) |
母猪(头) |
牛(头) |
羊(头) |
兔(只) |
蜜蜂(箱) |
家禽(只) |
水产类(亩) |
轮作类(亩) |
粮油类(亩) |
多经类(亩) | ||||||||
合计 |
附件5
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验收表 | ||||
户主姓名 |
地址 |
|||
身份证号 |
电话 |
|||
验收情况 |
“代种代养”内容 |
数量 |
实际验收金额(元) | |
应奖补金额(元) |
||||
验收意见 |
年月日 | |||
验收签字 |
|
| ||
备注:1、验收意见中需写明应奖补金额; | ||||
附件6
长寿区“代种代养”产业扶持奖补项目资金支付“一卡通”银行账户明细表 | ||||||||
注:确保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开户人是同一人 | ||||||||
序号 |
街镇 |
村社 |
姓名 |
身份证号 |
银行全称 |
银行卡号 |
金额(元)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