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党建引领。成立区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搭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1个,指导287家社会组织实现“党建入章”工作全覆盖,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5个,推动党建工作嵌入社会组织孵化、登记、监管全过程。
二是协同发展。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平台,建成镇级社工服务中心19个,村(社区)社工服务室138个,发展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1家,志愿服务组织32个,建成区级、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各1个,组织开展活动330余场次,服务群众7.8万人次。
三是多元参与。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18家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承接乡村振兴、关爱“一老一小一特”等公益服务项目70余个,承接资金3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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