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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范围具体是?
经民政部门确认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就读于教育部门核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本科学生,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直至完成学业,可通过提供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对孤儿成年后就读研究生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大学及以上学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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