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4年,区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开展教育系统法治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在全系统营造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今年6月,区教委获评重庆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按照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区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全区师生法治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印发《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委务会理论学习6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印发《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各学校分期分批开展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辅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教,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推进法治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区教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强化党纪党规学习,强化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抓好“关键少数”。三是压实学校法治建设责任。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各学校(单位)教育综合督导考核指标体系,组织53名校园长开展2023年度现场述职、63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育系统干部回访考察和书记(校长)年度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绩效工资分配、评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树立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
(二)建强教师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一是整顿提升师德师风。把今年作为师德师风整顿提升年,贯彻执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党组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在教育系统内部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党规政纪和规章制度”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教育优秀个人109名。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通报表扬2023年师德师风建设标兵、提名奖及表现突出个人169名。今年共收到师德违规线索66件,查实8件,党纪处分7人,政务处分1人,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2人,通报2起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二是深化法治培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服务、管理或执法对象积极开展普法宣讲,促进执法与普法的深度融合。开展教育系统“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法治培训、区教委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专题培训,对全区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和园长,各中小学法治教育副校长、德育处主任等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根据市、区级相关要求,遴选4名中小学教师参加2024年重庆市法治骨干教师培训,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24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配强法治人才。落实法治副校长聘任,加强法治副校长管理,聚焦未成年保护、预防性侵等法治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题教育。紧盯新学期开学前和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通过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早提醒、早预警、早疏导。全区独立法人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和到岗履职率达到100%,配合区委政法委组建“金牌讲师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副校长队伍,本年度面向全区中小学生授课60课时。
(三)加强学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一是稳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以“六强五廉五风”为抓手,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3次、风险点排查11次,创建市级清廉学校1所、区级10所,获评市级优秀实践案例1个,接待区外考察我区清廉学校建设工作6次。从膳食经费管理、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教育乱收费等七个方面扎实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共计排查问题2144个,已整改1093个,通报批评违规征订教辅资料5人,组织处理2人。二是切实构筑校园法治屏障。成立晟霖专门学校,落实机构编制,改建办学场所,配强干部教师队伍,严格按照申请、听证、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送读专门学校,目前已收教学生21名。将依法履职、法治建设等列入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纳入教育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试点建设5所长寿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体系学校。
(四)注重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学。一是开齐法治课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落实中小学每月2节法治教育课,上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组织法治优质课竞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普法公众号、普法网站,遴选优秀法治宣传片、微视频、微课堂等开展课堂教学。二是注重法治实践。主动联系区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积极开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等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欺凌、性侵害等法治教育。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法治学习,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防性侵教育面达100%。全区中小学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92次,“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1688次,覆盖师生7.6万人,参与“宪法卫士”网络法治知识学习6.2万人次,参学率98.25%。在学生法治素养市级决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市级决赛中荣获亚军。三是强化数字赋能。采取“宣教+实践共育”的方式,以“互联网+故事”普法大赛、法治教育精品课竞赛等活动为契机,寓教于乐,充分调动师生学法积极性,发挥教育信息化优势,搭建学生展示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优化法治资源供给,统筹城乡法治资源,使法治教育走深走实。
(五)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一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2名律师担任区教委法律顾问,协助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修改重大合同1件、处置重大矛盾纠纷6件、办理信访案件2件。在政府网站公示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2件,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处罚决定、执法数据等信息,构建阳光公正的教育环境。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市场治理需要,2023年区教委设置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成立教育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今年又按要求及时整合校外监管和执法职能,完成执法支队人员转隶,全覆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三是强化行政检查治理。巩固双减成效,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有需求全覆盖,学生参与率98.49%,教师参与率96.3%。已审批的84家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平台订单7643个,预收费监管资金747.6万元,最低额风险保证金880万元,真正解决校外培训“退费难”“卷钱跑”等监管难题。全年共查处违规办学机构78家次,罚款11901元,退还违法所得44509元,妥善处置群众投诉30余件,有效遏制校外培训乱象,学生学业负担明显减轻。全年未发生一起执法案件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新《信访条例》,落实重大节点、敏感时段安保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教育系统的信访积案化解,全年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485件次,其中,完成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59件,结案率100%;处理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30件,结案率100%;处理民呼我为385件,结案率100%;处理领导留言板11件,结案率100%。
二、存在问题
经过长时间、深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依法治校水平不均衡。各校依法治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着城区强、农村弱的特点。二是法治宣传主动性不够。部分学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开展普法工作。三是法治教育针对性不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存在薄弱环节,《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存在“一头热”情况。
三、2025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学校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强化教育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法治副校长授课专业化转型,将法治教育、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核心环节,为市级法治骨干教师队伍培育优秀人才,打造一支觉悟高、素质高、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为教育强区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围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不断完善全区中小依法治校体系,充分挖掘依法治校典型经验,加强校际互通学习,逐步缩小城乡法治教育差距。
二是全面加强系统普法力度。立足于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将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作为教育系统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聚焦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热点领域,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充分依托法治教育基地等教育资源,针对性地强化未成人法治教育。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力度,加强家校共育,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救济途径,提高全体教职工、青少年法治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树立法治思维、健全管理制度、运用法治办法,继续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和校外培训治理,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不良书刊、黑网吧、无证辅导等违法乱象,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强化青少年法治实践,创新实践形式,注重法治教育实效,充分利用多媒体数字资源与实体资源,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入脑入心、笃学于行。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罗攀,联系电话:40244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