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3-00103 | [ 发文字号 ] | 长寿府函〔2021〕42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7-14 | [ 发布日期 ] | 2023-07-14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长寿区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的函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1〕1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对照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对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寿区幅员面积1424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12个镇,总人口90万人,其中农村居民58万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学校222所,其中大学1所、中职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高完中8所、独立初中13所、九年制学校6所、十二年制学校1所、小学59所、幼儿园131所(其中民办园53所);在校学生88111人,其中小学32685人、初中20419人、高中(含职高)17287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54人、在园幼儿17566人;在职教职工6535人,其中专任教师6432人。
我区高度重视迎评工作,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教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事项。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题培训会,将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履职评价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领导机制。建立了以区委、区政府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为成员的教育工作领导机构,下设秘书组在区教委,并设立秘书科,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2020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领域工作20余次。
二是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学校开展调研60余次,了解学校发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
三是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2020年区委教育工委直接管理党组织64个,共114个党支部、2616名党员,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覆盖率100%。坚持党建带团建,强化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及“美好生活 劳动创造”、“祖国在我心中·水墨里的红色书画大赛”、“倡导国庆新民俗打造爱国周”、“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比赛、“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新时代好少年”评选等活动,在实践中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出版物、网络舆情等管控,认真做好市委第五巡视组对长寿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落实教育工作评价改革责任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决做到不下达升学指标,不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不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学校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分考生”“重点率”“升学率”,严禁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制发《长寿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长寿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包片包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防控“新冠肺炎”期间中小学生返校复课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各学校制定了疫情防控的“三案九制”,确保疫情防控落到实处。强化防控物质保障,共采购口罩约213万个,消毒液6900公斤,喷洒药物器具328套,防护服165套,护目镜165幅,额温枪数量2000余把,其他物资10910件,安装红外线测温仪32台。
(四)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一是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5.46亿元,较2019年的15.01亿元增加0.45亿元,增幅2.98%。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减情况:幼儿园12845.73元,较2019年增加202.85元,增幅1.6%;小学16757.35元,较2019年增加138.06元,增幅0.83%;初中26029.35元,较2019年增加75.38元,增幅0.25%;高中18416.72元,较2019年增加73.29元,增幅0.4%;中职31279.73元,较2019年增加16239.99元,增幅107.98%。
二是落实生均经费,建立健全经费调整机制。2020年全区落实保障各级各类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全部经费由上级直达资金和区财政资金直接下达学校账户,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得到有力保障。建立健全了经费使用动态调整机制,对义务教育学生数少于100人的学校增加公用经费3万元/年,义务教育学生数100至200人的学校增加公用经费1.5万元/年。同时,建立了偏远薄弱学校公用经费倾斜机制,对偏远学校、薄弱学校、困难学校解决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经费,以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
三是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财务预算制度,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及时反馈优化项目实施过程及目标,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强化年终部门财务决算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分析教育经费科目开支的比例,为科学的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提供数据参考。强化重点经费保障,将各级各类学校培训费、维修费、学生活动经费等作为重点指标,纳入监管和整改。
四是强化教师工资管理。按时足额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134052元,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132201元,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高于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1851元。按时足额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年均工资收入119467元。认真落实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临聘人员年均工资收入35545元,民办幼儿园临聘人员年均工资收入34680元,其月均工资收入均高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出台教育事业单位超额绩效考核办法,按普通高中、街镇中学、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小学、九年制学校、幼特职教等6个类别,分类计分,分等计奖。
(五)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教师编制管理。从2016年起我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岗位设置每年动态调整机制和备案制,根据学校班额、生源等情况,严格按照编制核定标准,统筹调配各校人员编制和岗位数量。2020年4月、11月,经区委编委备案,重新核定了全区教育事业单位编制总额7148名。其中,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050名,教育自定编制1098名。2020年6月,经市人社局备案,根据2020年4月调整编制重新进行了岗位设置,全区教育事业单位核定岗位7151个。
二是积极做好“区管校聘”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在听取教育系统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长寿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制定了《长寿区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促进全区教育发展。出台了《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长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支教学习实施办法》,2020年全区交流轮岗校长10名,占校长总数的4.93%;交流轮岗教师518名,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71.65%,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11%。
三是优化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42号)精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2020年我区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2019年的15个减少至6个,减幅为60%;各街镇、部门抽调借用教师,由2019年的13人减少至8人,减幅为38.5%。
(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扩大普惠教育资源。2020年对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有保证、收费合理达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条件的凤西苑幼儿园、龙凤花园爱弥儿幼儿园等11所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普惠认定。目前,全区公办园占比达到59.54%,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92%,全区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数量达到117所,在园幼儿14802人,普惠率84.27%,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32%,完成了市对我区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目标考核任务。
二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2016〕246号)、《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以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标准进行建设。出台《长寿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治理。2020年投入资金约286万元,对凤西苑幼儿园和晏家幼儿园进行了装修,办园规模合计12个班,满足了360名幼儿的入园需求。启动建设桃花溪幼儿园,占地面积约 11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933平方米,办学规模 18 个班,容纳幼儿540名。项目总投资约7862.1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办理,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2021年完成主体工程和装饰工程的30%,2022年9月建成投用。
(七)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制发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责任,区教委、区扶贫办、区民政、区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动态清零工作。目前,全区6—1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1473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儿童61人,农村低保户儿童1258人,残疾儿童669人,边缘易致贫户儿童27人,义务教育阶段未发现有辍学现象。全区送教上门学生87人,均落实了一个责任帮扶领导和教师对口帮扶。
二是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基础上,制定《长寿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国家优质均衡验收标准,并在保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的基础上,于2025年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在资源配置7项指标中,我区除小学生均教学仪器值为0.451达标外,其余指标差异系均高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要求。主要原因是农村学校学生人数急剧减少,有19所农村小学学生不足50人,而城区部分学校规模大,学生多,造成了全区差异系数较大。随着2021年学校布局的优化和办学模式的调整,这种现象将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八)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校建设。加快学校建设工程进度,新建古镇二小和桃花溪中学,项目估算总投资分别为28293.55万元和28400.08万元,预计2022年9月完成投用。新建阳鹤小学,项目估算总投资10820万元,预计2023年9月完成投用。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的通知》和《长寿区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生源普查,根据学校招生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通过科学划定学区,合理调整招生范围,完善招生政策,逐步化解新城区中小学的大班额和超大班额问题。进一步落实我区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规划,将消除大班额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考核,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2020年新生年级未产生新的大班额。
(九)中小学违规招生和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确定招生规模,其招生方案和办学规模报区教委,经区教委审定备案后,依法组织报名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我区三所民办学校生均未超过其计划,重庆远恒佳学校小学招生1个班24人,初中招生1个班23人;洪湖艺术学校招收小学1个班10人;行知学校招收初中1个班28人。
二是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制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政策,通过各类媒体向家长公布招生方案,解读招生政策。召开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对各校领导进行招生培训,明确招生任务,掌握招生政策。做好特殊群体入读工作,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全部入学,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门槛,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基本实现同城待遇,保障了2020年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97%以上。
(十)规范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公参民”工作。成立长寿区“公参民”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公参民”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主要治理和规范招生不规范、入学资格与楼盘挂钩、教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在编公办教师有序退出“公参民”学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修订)》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在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的行为。
二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及《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从场地、资金、师资、管理等四大方面制定了我区民办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设置标准,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2020年,对全区63所民办幼儿园和54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全面、彻底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发放普法宣传册300余份,每周五在长寿区民办培训机构QQ群和民办幼儿园QQ群推送教育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少数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责令改正12次,约谈违法违规办学者11人次,予以行政处罚9次,有效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维护了民办教育市场秩序。
(十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五育并举”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开展各种德育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队活动、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在全区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我劳动我快乐”主题活动。
二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投资810余万元改造教室照明、课桌椅,投资100余万元用于学校教学卫生环境优化、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开展《保护视力,守住光明》的讲座211场次,发放“一起行动,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致家长的一封信”7万余份。充分利用“爱眼日”活动契机,开展科学用眼知识宣传教育近90场次。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板报325期(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课程计划,各科课程开齐开足。全区共有76所次区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健康教育、绿色校园、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其中国家17所、市级27所。
三是有效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心理辅导室、聘请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采取课内外结合、校内外结合,针对性引导、点对点辅导、网络化咨询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建立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了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教师为骨干队伍,全体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开展全员心理健康通识教育培训和全员家长培训,开展线上“三宽”家长学校教育40场次,受众家长达3万余人。
四是认真落实减负工作。严格规范考试次数,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以内。
(十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隐患和稳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了门卫安全查验、校园值班巡逻巡查、领导带班值班、上放学高峰时段校门蹲点值守等制度,夯实了校园保安力量,配齐配足了胶棒、钢叉、辣椒水等安防器械,升级改造了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强化了“护学岗”建设,有效提高了校园安保能力。2020年底,我区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城镇幼儿园的保安配备率、校园封闭式管理达标率、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均达100%。
二是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区教委与区公安局联合建立了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重点督查等防范校园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落实了高峰时段“三见”措施,强化了校园周边可疑人员排查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建立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置预案》《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处置预案》等15种学校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定了《重庆市长寿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三年行动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十三)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研究制定《长寿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调整和完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增加为19个,进一步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落实教育督导保障机制,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编入教育部门预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差距。一是城区教育容量的增加不能完全满足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需要,城区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现象依然在一定程度存在,“乡村弱、城镇挤”问题还有待解决。二是校际均衡差异不容乐观。在反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源配置7项差异指标,多数未达到规定标准。三是优质教育资源还不充分,区域教育特色还不明显,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校园安全保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学校的校园视频监控镜头为模拟镜头,采集的视频画面模糊,需全部改建为高清。二是城区部分学校门口车辆停放较乱,家长集中,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三是“校中村”现象在少数学校仍然存在,给学校的管理和排查带来一定不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城区学校扩容步伐。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加快人口密集区学校扩容步伐,使城市教育资源与城市发展同步。二是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创建规划,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并根据实际完善工作方案,确保按时或提前完成创建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公办民营办园模式,结合实际,加大公办幼儿园的规划配套力度,实行“一园一策”,加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公办园比例。四是加强中职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增加区内职业教育学位,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选择更加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五是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常规安全管理和教育,落实安全专项督导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