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3-00198 | [ 发文字号 ] | 长教办发〔2023〕7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0-30 |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长寿区思麦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的批复
罗岚、丁娟:
你们报来的重庆市长寿区思麦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申请收悉。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申办材料、办学资质进行了审查。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重庆市长寿区思麦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办学许可证号:250011570001219;
名 称:重庆市长寿区思麦语言能力培训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6号2-7、2-8;
校 长:丁娟(身份证号码:5001**********0866);
举办者:罗岚(身份证号码:5002**********0626)、
丁娟(身份证号码:5001**********0866);
法定代表人:罗岚(身份证号码:5002**********0626);
学校类型:培训机构;
办学内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文化艺术类)。
接此批复后,请到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等部门登记或办理相关证照。
希望你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为我区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批复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