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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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753G/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重庆市长寿区飞龙九年制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1-2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等。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学生在校的日常管理,做好学校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

6.负责学籍管理。负责辖区内学前、小学、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招生工作;为初中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指导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

7.落实教师队伍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学校的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教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以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抓好学校的计划生育、人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飞龙九年制学校包含一所幼儿园,本校内设机构为行政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安稳办等处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4.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1.9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增加71.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66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1.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2.0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4.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72万元,比2023年增加7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17万元,比2023年增加8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教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5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学生资助人数减少,助学金减少等,主要用于学生资助等重点项目

重庆市长寿区飞龙九年制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16万元,2023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2023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5万元。其中:一般项目3个,涉及资金5.45万元;重点专项4个,涉及资金9.1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312月,我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华  联系方式:023-4036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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