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2-004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8 |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中心小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街道教育工作。
2.负责全街道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负责全街道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街道公民办学校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教育援助的管理;管理招生经费收支工作。
5.统筹管理、协调我街道辖区内民办教育,实施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的责任。
6.主管全街道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我街道公民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各校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
7.管理我街道教育工会和离退休教师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我街道公民办学校的人口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中心小学校内设机构5个,有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安稳办公室。本级单位1个,下属小学1个,幼儿园3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4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2.30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0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5.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4.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4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25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2.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58.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1.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92万元,比2020年增加25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62万元,比2020年增加258.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的补缴、增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30万元,比2020年减少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学生资助经费减少,项目调整等。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中心小学校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58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30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重点专项4个,涉及资金13.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我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小波 联系电话:023-4079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