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753G/2022-0022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2 |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初中义务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招收学生工作,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奖励或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等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本校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的管理、培训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4.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
5.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承担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公共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创办于1975年。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安稳办、德育处。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是独立预算单位,2021年秋期总计在校学生94人(其中残疾学生2人),在校寄宿生94人,在职在编教师47人,退休教师17人,遗属1人,现有教学班4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3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4.59 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减少104.59万元,事业收入较去年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较去年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3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77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4.5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5.2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6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8.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04.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3.06 万元,比2021年减少104.5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的补缴等,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重点工作;项目支出5.08万元,比2021年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补助食堂运行经费和长赡费用增加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八颗街道初级中学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0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校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8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2个,涉及资金5.08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万元。
②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重点专项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涛 联系方式: (邓涛,电话:023-4079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