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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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72T/2026-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08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2026年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日期:2026-07-08

     

2026年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区各级领导工作部署,各科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要工点,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安全责任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应急保障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预防准备

(一)强化汛期隐患治理要围绕公路管养、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5个重点领域,按照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易受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同时要建立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照单逐条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动态清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复盘2025年普通公路汛期暴雨灾害防御响应演练、2025年客渡船应急演练、2026年普通公路防汛保通应急演练等重要演练活动查找短板和不足、持续改进提升,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持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管理人员和应急力量准确掌握预案要点和具体要求。

(三)强化应急力量预置。要聚焦易积水路段、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桥梁隧道、关键运输场站等高风险区域,结合历年汛期险情特点,科学划定应急力量预置布防区域。统筹调配应急抢险队伍、救援设备、物资,确保险情发生后快速响应、就近处置。

二、强化监测调度

)强化会商研判。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公安交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根据预警等级,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做好预警预防、基础设施防护和人员管控等各项工作,做到应急响应关口前移,及时处置、高效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下采取关、停、撤、转等刚性措施。

)加强运行监测。要强化涉灾运行监测,紧盯国省县道公路、内河航道、在建工程项目、运输场站等重点区域,密切跟踪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风险变化,实时掌握设施损毁、道路阻断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防范重点领域

委属各单位结合《重庆市交通运输行业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及我委明确的各领域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流程及要点细化实化本单位自然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全面落实响应、巡查、管控工作要求。完善“1张清单、4级响应、5个关口、一套管理体系数字交通主动防御应急体系,对公路领域较高以上风险点动态更新、落图管理,从公路风险点向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拓展。依据强降雨红、橙、黄、蓝气象预警等级,对应启动四级防御响应,把好预报预警关、线下巡查关、交通管控关、力量预置关、告警阻拦关五个关口,形成预警指令响应处置反馈全链条管理模式。

)公路管养领域。要重点关注暴雨、大雾等灾害天气和地质灾害对公路的影响,加强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辨识灾害风险路段和山洪淹没区风险路段,全面系统排查公路边坡、桥涵、隧道、地灾点、防排水设施、检查步道等设施涉灾隐患,动态更新风险隐患一张清单,加快分级分类整治,针对暂时无法开展工程整治的,要落实监测预警、巡查管控等措施。险情、灾情发生后,要做到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及时采取管控措施,组织力量抢通灾毁公路,畅通应急通道。

)水上交通领域。要督促指导港口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客运码头的防汛防风工作,要加强对港口码头、重点渡口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落实涉水工程通航安全维护措施,加强航道巡航检查做好沿江沿河山体异常监测预警。同时,要做好船舶安全管控和打流船舶影响桥梁安全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好突发灾情的预警发布和应对处置。

)道路运输领域。要加强低洼区域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加强线路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做好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根据风险变化及时做好客运车辆的停班和绕行安排。预警发布后,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传达预警信息,结合我区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会商研判,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时应停尽停、应撤尽撤,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

交通建设领域。要聚焦施工现场、施工驻地、切坡路段和山洪沟道出口等重点部位,聚焦夜间施工、交接班、人员转运等重点环节开展排查;针对涉水涉河项目,要坚决查处非法占用河道、阻碍行洪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大型临时设施、特种设备、两区三厂、取弃土场、材料堆场等场所的排查治理力度。

、强化应急保障

)严值守和信息报送一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增强值班值守工作的政治敏锐性、信息敏感性和报送时效性,确保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二是要做好汛期自然灾害灾情及防御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工作。我委将建立专门渝快政工作群—“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群”,以便联络人员、收集信息。委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信息报送工作,在强降雨、雷电、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Ⅳ级及以上预警)结束后,《报告模板》(见附件2为基础,尽快填写实际灾情和防范应对情况,并根据“工作群”发布的时限要求报送至群内。委安全科负责收集汇总

)强化应急处突能力。一是要压实“熔断”制度,遇有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和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要严格落实熔断措施,坚持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坚决杜绝冒险运输、涉险作业;具备条件后迅速恢复,防止一关了之、一禁了之二是要科学动态部署应急队伍,全面梳理应急物资装备,及时补充关键救援装备。在险情易发多发路段、水域强化救援力量布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训练演练和专业装备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有效救助遇险人员,同时确保应急行动安全。

)切实保障水上搜救。进一步完善水上搜救应急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动态调整辖区水域巡航救助力量,科学高效开展汛期水上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与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海事、消防、应急等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抓好汛期水上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五、其他相关要求

)层层压实责任。委属各单位及各有关企业要清醒认识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慎终如始抓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强化动员部署。要分领域分层级做好动员和培训,面向企业和基层一线,强化典型案例教育,切实提升防汛责任人和管理人员风险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确保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准确掌握各项措施操作要点和具体要求。

及时总结提升。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及时梳理总结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对灾害应对过程开展复盘分析,及时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汛期防范应对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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