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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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72T/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重庆市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1-24

重庆市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承担全区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工作。

2.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备案管理的工作。

3.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工作。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长寿区道路运输事务所内设办公室、客运科、货运科、安监科、维修科、驾培科等6个科室。现有参公编制29人,在职26人,财政保障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1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8.18万元,主要是本年农村客运营运补贴项目、农村客运车辆保险项目的部分资金由上级下达,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12.84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587.52万元,教育支出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6.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43万元,比2024年减少12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21万元,比2024年减少11.38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减少导致的工资福利预算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临聘人员费用,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3.22万元,较2024年减少116.81万元,主要是本年农村客运营运补贴项目、农村客运车辆保险项目的部分资金由上级下达,未列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客运运行、补助城市公交发展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9.4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9.5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4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5.83万元,比上年减少4.0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8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41万元。其中:一般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重点专项3个,涉及资金122.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一、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泽恒            联系方式:023  4025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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