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72T/2024-0001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7 |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公路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承担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有关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的事务工作。
2.参与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有关国省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事务工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有关事务工作。承担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的事务工作。
4.承担国省县道路网运行管理、公路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
5.承担公路行业乡村振兴的事务工作。负责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养工作。
6.承担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行业信息化有关事务工作。
7.承担公路服务质量评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公路政务服务和行业统计等事务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公路事务中心含1个独立编制、独立预算的机构,内设养护科、建设科、安全科、法制科、办公室、财务资产科、信访室,较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991.36万元,支出总计3991.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85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收入预算。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99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85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收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1.3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99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85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35.69万元,占58.52%;项目支出1655.67万元,占41.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91.3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85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收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收入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63万元,增长56.7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年中由上级部门追加下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8.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减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63万元,增长56.7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年中由上级部门追加下达。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9.80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9万元,占2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8万元,增长8.51%,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减变动引起。
(3)卫生健康支出118.52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减变动引起。
(4)交通运输支出2841.17万元,占7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9.26万元,增长87.9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年中由上级部门追加下达。
(5)住房保障支出78.41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7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减变动以及本年清算发放了2021年、2022年剩余超额绩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6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37万元,下降49.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购买、水电气、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办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48万元,下降58.06%,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占项目预算比例。本年支出15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48万元,下降58.06%,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占项目预算比例。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6万元,下降52.8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较为充足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1万元,增长53.93%,主要原因是2辆车老化大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8辆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6万元,下降51.5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较为充足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1万元,增长53.93%,主要原因是2辆车老化大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公务接待费,但并未发生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56.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1.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36.5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4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