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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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72T/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17

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所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任务: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程(交)工质量检测、鉴定,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技术支持,交通工程监理市场与监理机构管理;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交通工程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等。具体职责任务:

1.参与制定本辖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监理、检测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

2.对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3.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健全与运行情况。

4.受委托,对交通工程质量和项目提供检测、验收、安全监督等服务。

5.为本地交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问题争端提供技术支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长寿区交通局二级机构,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16人,实际在编职工15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二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三科、安全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91.55万元,支出总计391.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8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8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5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8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其中:基本支出342.55万元,占87.49%;项目支出49.00万元,占12.5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5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98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8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98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88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控制预算。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8.45万元,占9.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15.69万元,占4.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9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4)交通运输支出320.29万元,占81.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15.23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2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人员五险一金等支出。公用经费5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水电气、车辆运行维护等办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20.11%,主要原因是控制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35.7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保养增加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20.11%,主要原因是控制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35.74%,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保养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单位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9万元单位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023年度绩效自评公开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025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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