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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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湖太极岛酒店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重庆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价〔2018〕13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寿湖风景名胜区门票总价由120元/人次调整为94元/人次。其中,西岸公园(湖滨公园)由40元/人次调整为35元/人次、大坝由15元/人次调整为12元/人次、高峰岛(太极岛)
由15元/人次调整为12元/人次、寿岛由40元/人次调整为30元/人次、金岛由10元/人次调整为5元/人次。
二、请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景区门票价格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
三、请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在景区的门户网站、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降价后的门票价格,以及门票减免优惠政策、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保障游客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长发改价〔2012〕21号文同时废止。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长发改价〔2018〕14号关于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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