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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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重庆远恒佳公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2021-11-04

重庆远恒佳公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学费住宿费的请示》(渝公学﹝20189号)收悉,为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精神,我委会同区教委进行了成本调查,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小学每生每期不高于3000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高于35000元。

(二)住宿费:小学每生每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期30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由你校将相关资料报区教委和区发改委按相关规定审批后执行。

三、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请你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以及收费批准文号等内容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执行时间

本批复从2018年秋期开学起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510

长发改价〔2018〕5号关于核定重庆远恒佳公学学费住宿费收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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