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远恒佳公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学费住宿费的请示》(渝公学﹝2018﹞9号)收悉,为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文件精神,我委会同区教委进行了成本调查,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小学每生每期不高于3000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高于35000元。
(二)住宿费:小学每生每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期30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由你校将相关资料报区教委和区发改委按相关规定审批后执行。
三、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请你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以及收费批准文号等内容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执行时间
本批复从2018年秋期开学起执行。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长发改价〔2018〕5号关于核定重庆远恒佳公学学费住宿费收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