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委相关科室:
为切实履行油气长输管线、电力设施建设、粮食仓储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规定,我委编制了《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按照计划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夯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努力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风险可控,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不断加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三、监督检查范围及对象
(一)油气长输管线
目前,我区暂无石油长输管道,根据全区天然气管道监管主体划分和监管职能分工,我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天然气净化站(厂)围墙外至天然气长输管道末站气站的净化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配套设施(含阀室、气站等)。辖区内现已建成投用净化天然气长输管道27条,总长度484公里,涉及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7家、管道属地街镇14个。
(二)电力建设领域
我委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电力网、电力排管、电缆沟等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其中,国网长寿供电公司实施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市场主体建设的电力设施需接入前者电网供电的工程,由国网供电公司梳理整理后提供建设项目清单;在长寿经开区及高新区内的园区企业自建的电力设施工程,由园区管委会提供建设项目清单;在长寿经开区八颗片区增量配电网供区建设的电力设施,由长耀公司提供建设项目清单,我委根据清单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
履行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政策规范执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等方面的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对区域内集中式公共、专用充换电站及公共停车场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权属单位开展安全检查。
(四)粮食安全
承担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对全区政策性粮食轮换,政策性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加工储备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审查。
四、执法人员和检查天数
(一)区发改委在职在岗且具有执法资格人数共5人。为确保工作合法合规性,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推进,每次安排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二)法定工作天数:5人×250天=1250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两人为一组)约:(1250-630-450)/5=34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630天,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约100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20天;
3.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核实约50天;
4.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约5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建档、监控、督促整改约5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评估、整改措施的备案约200天;
7.开展机动执法约50天;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10天;
9.协调考核同级部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约100天;
(五)其他非执法工作日约450天,包括:
10.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100天;
11.病假、事假约15天;
12.职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35天;
13.参加党政工团活动约60天。
14.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其它工作约240天;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根据执行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以及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等情况,安排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次数不少于40次,其中:日常检查不少于30次,针对特殊事件节点和安全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0次。
(二)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权属管线及附属工艺站场和粮食仓储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要求区域电力设施建设业主单位报送建设各环节过程资料并对所有项目随机至少选择一处施工点现场抽查;对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组织一次集中检查。
(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闭环管理,严格事故调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对重大管道安全隐患,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方式齐抓共管。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具体检查计划要与自身工作部署相衔接,紧扣油气长输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电力建设规范作业、新能源充换电站运营维护、粮食数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突出主题。对因一些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而导致监管计划需进行变动的,经委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并在下季度中对未能完成计划进行追加。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工作流程,认真填写执法文书。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管辖、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四)严格廉洁自律。相关执法人员在参与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十严禁”等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四不两直”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收受财物等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情况发生。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执法和检查主要内容 | 监管执法方式 | 备注 |
一季度 | 随机检查7条管道及其附属设施、2处电力建设施工现场、2家粮食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春节节前等安全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每月检查1次应急大米储备情况 | 落实企业在粮食储备数量、质量、仓储 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
二季度 | 随机检查7条管道及其附属设施、2处电力建设施工现场、2家粮食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五一节前及高温汛期等安全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每月检查1次应急大米储备情况 | 落实企业在粮食储备数量、质量、仓储 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
开展粮食库存检查 | 落实企业在粮食储备数量、质量、仓储 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检查时间 | 执法和检查主要内容 | 监管执法方式 | 备注 |
三季度 | 随机检查7条管道及其附属设施、2处电力建设施工现场、2家粮食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国庆节前、消防安全、高温汛期、 高后果区等安全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每月检查1次应急大米储备情况 | 落实企业在粮食储备数量、质量、仓储 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
四季度 | 随机检查7条管道及其附属设施、2处电力建设施工现场、2家粮食生产经营单位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元旦节前、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 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 结合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监管工作。 | ||
每月检查1次应急大米储备情况 | 落实企业在粮食储备数量、质量、仓储 管理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长发改发〔2021〕2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