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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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寿区2020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01-16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管道企业

为认真履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我委制定了《长寿区2020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按计划开展2020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寿区2020年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切实履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增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坚决遏制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油气长输管道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夯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努力提高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水平,确保风险可控,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不断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影响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的行为,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反响,执法结果有分析,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三、监督检查范围及对象

目前,我区暂无石油长输管道,根据全区天然气管道监管主体划分和监管职能分工,区发改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净化站(厂)围墙外至天然气长输管道末站气站的净化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配套设施(含阀室、气站等)。辖区内现已建成投用净化天然气长输管道27条,总长度484公里,涉及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7家、管道属地街镇14个、途径开发园区3家。

四、执法人员和检查天数

(一)由区发改委能源科具体负责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为确保工作合法合规性,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推进,每次安排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二)法定工作天数:2×251=502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两人为一组)约:(502-150-290)/2=31天。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150天,包括: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30天;

2.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核实约20天;

3.区政府及区有关部门、上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约20天;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建档、监控、督促整改约25天;

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评估、整改措施的备案约30天;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5天;

7.协调考核同级部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约10天;

8.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其它执法工作任务约10

(五)其他非执法工作日约290天,包括:

9.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70天;

10.病假、事假约5

11.职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10天;

12.参加党政工团活动约5

13. 能源科其他业务性工作约200天

根据执行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数量和分布,以及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等情况,安排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次数不少于50次,其中:就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投诉受理、事故调查等工作及重大安全时间节点每月原则上安排天然气长输管道检查应不少于4次。

五、安全监管检查内容

(一)重点地区。针对街镇、园区平台范围内隐患集中突发及治理过程较慢的地区;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建(构)筑物集中的地区及天然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道建设年限较长的地区;新建或在建可能对管道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二)街镇、园区平台。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过境街镇、园区平台是否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是否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制定和建立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是否建立区域内隐患排查清单,是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协调处置方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内容。

(三)管道企业。重点检查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气站等重要设施监测、值守情况;检查企业巡线、巡护情况;督促相关管道企业,及时制止并向属地街镇及主管部门报送具有新增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杜绝新增隐患;督促企业加强管道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保证管道本质安全。

(四)事故风险防范。督促管道企业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事故应急演练,检查应急演练的计划及专业救援队伍、抢险设备的配备情况。

六、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以长寿区油气长输管道2020年度检查计划为依据(详见附件2每次检查前由能源科选择检查对象并提出详细检查内容,报委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及管道经过街镇开展年度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

(三)加强综合监管,牵头或配合参与重大节假日、重要敏感时点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事故调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对重大管道安全隐患,采取部门联合执法方式齐抓共管。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具体检查计划要与自身工作部署相衔接,紧扣管道高后果区识别、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突出主题。对因一些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而导致监管计划需进行变动的,经委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并在下季度中对未能完成计划进行追加。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工作流程,认真填写执法文书。所有检查必须填写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必须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必须复查验收。凡是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管辖、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四)严格廉洁自律。相关执法人员在参与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十严禁”等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四不两直”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和收受财物等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情况发生。


长发改发〔2020〕3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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