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机构职能(2025年版)
日期:
2025-01-24
来源:重庆市长寿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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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应急、安全、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督办督查、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新闻宣传。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数据资源科。统筹负责全区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和分级分类管理。统筹推进公共数据的采集、存储、编目、归集、共享、开放、合法有效利用等工作,推动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全区数据要素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基础制度建设并实施,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本区域数据交易场所发展,探索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统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三)人工智能科。协调促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负责全区数字化应用规划和建设,统筹推动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综合场景谋划、建设、贯通及应用场景开放工作。统筹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和运行。承担协调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商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用结合,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统筹全区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