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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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长财农发〔2024〕118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发布日期 ] 2025-01-02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5-01-02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批)的通知》(长财农发〔2024118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长寿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40580197;

区财政局:023-40280141;

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长寿区民兴路103号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关于安排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渝财农〔2024103号、渝财农〔2024127号,结合长乡振函〔202414及区级部门预算情况,现安排你单位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4015.51万元(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重庆市长寿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长财农发〔2021158号)和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加强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

二、请按附表明确的项目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开展实施,此项资金应202512前按规定支付完毕,届时区财政将按财政资金部门零结转和存量资金管理的要求对资金进行清算。年终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列报详见附表。

附件: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第一批)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4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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