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2-00094 | [ 发文字号 ] | 长财行发〔2022〕20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1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5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秋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和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政策的通知》(渝财教〔2016〕198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1〕20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生申报情况及相关部门审核结果,现将2022年秋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经费41.56万元下达你们(明细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渝财教〔2021〕205号中央直达资金。
此经费作为财政对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后的补助,学校不得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实行先收后退。由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的补助经费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使用,直达基层惠民利企,资金支付应使用银行转账方式。
年终功能科目在“2050204 高中教育”预算科目列报;政府经济科目在“50902 助学金”预算科目列报。
附件:2022年秋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明细表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