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1009303999J/2022-00091 | [ 发文字号 ] | 长财行发〔2022〕178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长寿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0 |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街镇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重庆市长寿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长教发〔2020〕41号),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结合2022年秋期学校实际申报学生人数,现下达你们2022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07,875元(明细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上年结转渝财教〔2020〕209号安排经费438,787.5元,渝财教〔2021〕179号中央直达资金安排经费169,087.5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学生资助经费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要求,直达基层惠民,资金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到达学生账户。
二、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原则通过学生实名银行卡发放,各校严格按下达金额支出经费,不得挪用、挤占资助专项经费。
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列支详见附表,政府经济科目在“50902助学金”预算科目列报。
附件:2022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明细表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