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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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3999J/2022-00081 [ 发文字号 ] 长财社〔2022〕60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项目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卫健委、区医院、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关于下达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41、《关于下达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51、《关于下达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54、《关于下达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社202255),现下达你单位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项目中央资金预算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严格按照附件所列项目开展实施,严禁挤占挪用。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境,且保持不变。

二、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医疗设备购置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区财政局和区卫健委将加强对各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三、年终决算功能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报详见附件。


附件1.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项目中央资金明细

2.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目标

3.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绩效目标表

4.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目标

5.202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绩效目标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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